依照臺北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各階段時限暨逾限積壓懲處標準表
積壓公文要因每月愈300件公文才減清處罰
那如果承辦接到的剛好都是很大件的不就很倒楣
300件如果每件花兩小時一個月就要作600小時
根本不可能達到這種件數
像小弟接到的一堆公文全都是要搜集相關法規(如國賠)
或是準備一東西(如議會決議案)及一堆列管案件,如:道路
工程規劃(無設計標),很多要作簡報開會等才可以辦完的一
件幾乎都要花一天甚至好幾天才作的完的,根本不可能達到
那種件數,剛好長官又把涼案(一堆陳閱後文存)的分給其他
人時一個月作不到百件被懲處時要怎麼辦勒
附帶:剛好全科雜務如採買,物品盤點及預算編製,全科的動支請示單
等主計相關單據都是沒文號的也都是小弟在作,這樣被計過也只能認
了嗎 (因為業務多很多時後為節省時間就只打電話不發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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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壓公文要因每月愈300件公文才減清處罰
那如果承辦接到的剛好都是很大件的不就很倒楣
300件如果每件花兩小時一個月就要作600小時
根本不可能達到這種件數
像小弟接到的一堆公文全都是要搜集相關法規(如國賠)
或是準備一東西(如議會決議案)及一堆列管案件,如:道路
工程規劃(無設計標),很多要作簡報開會等才可以辦完的一
件幾乎都要花一天甚至好幾天才作的完的,根本不可能達到
那種件數,剛好長官又把涼案(一堆陳閱後文存)的分給其他
人時一個月作不到百件被懲處時要怎麼辦勒
附帶:剛好全科雜務如採買,物品盤點及預算編製,全科的動支請示單
等主計相關單據都是沒文號的也都是小弟在作,這樣被計過也只能認
了嗎 (因為業務多很多時後為節省時間就只打電話不發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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