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資會議... - 工程師
By Lauren
at 2017-12-21T23:41
at 2017-12-21T23:41
Table of Contents
今天看到報紙有人在講勞資會議...
想說公司似乎也沒提過勞資會議開會做了那些事情
大家都知道自己公司的勞資會議做了什麼事情嗎?
跟下面說的很類似嗎?還是其實也是狀況不明...?
--
自由廣場》科技業勞資會議的真與假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61921
◎ 馬克斯威爾
首先,我要為匿名發文跟讀者說聲抱歉,即便身為勞方代表受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2條保
障(不得有不利的待遇),但實務上此法無罰則,勞工獲得的幫助通常有限且費時,我若無
匿名也無法暢所欲言。
回到議題本身,科技業開始舉辦勞資會議是這一兩年的事情,雖然分紅年年明顯降低,還
是優於其它行業,無怪乎科技業的工時向來很高,我身邊很多朋友甚至在竹科長期過著四
班二輪的不健康生活,但因為有分紅而甘於加班,每天工作12~14小時以上不是新鮮事,
所以其實絕大多數的工程師「沒有時間也覺得政府沒有保障」去競選勞方代表,參與勞資
會議。
實務上,勞方代表的選舉公告後,若無員工參選,二輪公告時,資方通常會私自指派員工
參選,在候選人很少的情況下,這些人必定會當選。
所以科技業勞資會議的第一個問題是,政府沒保障,工時又太長,導致勞方沒有意願參與
勞資會議。
資方只要掌握50%以上的勞方代表,輕而易舉就能掌控勞資會議,政府所謂四分之三同意
的高門檻,其實只是自欺欺人。
接下來,勞資會議實際議案的過程是什麼?以下提出假的勞資會議常見現象:
一、勞資會議時間短暫,如果是爭議性的提案(無論是資方或勞方提案),卻沒有廣泛發言
討論,充足的會議時間與多次開會,必定有問題。
二、勞資會議紀錄簡略,沒有詳列出勞資雙方的發言內容,或是即使列出發言,通常也只
是把資方的意見當作結論。
三、資方的提案沒有可行性分析就表決通過。勞方代表看不到跟提案有關,但只有一級業
務行政主管才有權限看到的統計報表。
四、資方通過的提案從未公告讓所有員工知道,只有把會議紀錄低調送到勞工局,絕大多
數員工都不知道通過什麼提案。
五、勞資會議資方代表參與的層級不夠高。勞方代表沒有提案、彼此也不會在會議外實質
討論。
我敢說,多數科技業勞資會議有這個現象,不信的話請政府針對這五點去調查,結果一目
了然。
我建議蔡總統與賴院長,如果立即要用勞資會議創造勞資雙方的彈性,無法等到工會有高
普及率,短期配套可以這麼修改:
一、勞動部建立線上投票網頁,勞資會議的重大議案(例如牽涉到勞動條件的變更),需要
「所有員工線上投票複決」,50%同意才算通過,而且勞資雙方只能看到匿名的開票結果
。如此一來勞資會議才能真正表達勞工意見。固然由勞方代表提案較有效率,但最終涉及
勞動條件變更仍有所有員工把關,才能令人安心。
二、建全勞資會議的透明度,要求公司舉辦勞資會議須採記名表決與對內公開會議紀錄,
讓所有員工明確知道他們選的勞方代表的發言、提案與投票。
三、勞方代表任期長達四年,避免員工所託非人,政府應建立勞方代表退場機制(同樣透
過勞動部建立的線上投票網頁),由全部員工投票,讓所有勞方代表全面改選(不信任案)
,或是罷免單一勞方代表,勞資雙方一樣只能看到匿名的投票結果。
員工背叛公司,最重可依營業秘密法,十年刑責外加一千萬罰金;但反觀公司背叛員工,
依勞基法卻是以調解為主,輕罰為輔,沒有刑責。身為科技業勞工,我又看到責任制從法
定特例被資方玩弄成科技業通則,我已無法相信輪班間隔八小時不會再變通則,自認「很
左派」的蔡總統提出改革,還請加油吧!
--
想說公司似乎也沒提過勞資會議開會做了那些事情
大家都知道自己公司的勞資會議做了什麼事情嗎?
跟下面說的很類似嗎?還是其實也是狀況不明...?
--
自由廣場》科技業勞資會議的真與假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61921
◎ 馬克斯威爾
首先,我要為匿名發文跟讀者說聲抱歉,即便身為勞方代表受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2條保
障(不得有不利的待遇),但實務上此法無罰則,勞工獲得的幫助通常有限且費時,我若無
匿名也無法暢所欲言。
回到議題本身,科技業開始舉辦勞資會議是這一兩年的事情,雖然分紅年年明顯降低,還
是優於其它行業,無怪乎科技業的工時向來很高,我身邊很多朋友甚至在竹科長期過著四
班二輪的不健康生活,但因為有分紅而甘於加班,每天工作12~14小時以上不是新鮮事,
所以其實絕大多數的工程師「沒有時間也覺得政府沒有保障」去競選勞方代表,參與勞資
會議。
實務上,勞方代表的選舉公告後,若無員工參選,二輪公告時,資方通常會私自指派員工
參選,在候選人很少的情況下,這些人必定會當選。
所以科技業勞資會議的第一個問題是,政府沒保障,工時又太長,導致勞方沒有意願參與
勞資會議。
資方只要掌握50%以上的勞方代表,輕而易舉就能掌控勞資會議,政府所謂四分之三同意
的高門檻,其實只是自欺欺人。
接下來,勞資會議實際議案的過程是什麼?以下提出假的勞資會議常見現象:
一、勞資會議時間短暫,如果是爭議性的提案(無論是資方或勞方提案),卻沒有廣泛發言
討論,充足的會議時間與多次開會,必定有問題。
二、勞資會議紀錄簡略,沒有詳列出勞資雙方的發言內容,或是即使列出發言,通常也只
是把資方的意見當作結論。
三、資方的提案沒有可行性分析就表決通過。勞方代表看不到跟提案有關,但只有一級業
務行政主管才有權限看到的統計報表。
四、資方通過的提案從未公告讓所有員工知道,只有把會議紀錄低調送到勞工局,絕大多
數員工都不知道通過什麼提案。
五、勞資會議資方代表參與的層級不夠高。勞方代表沒有提案、彼此也不會在會議外實質
討論。
我敢說,多數科技業勞資會議有這個現象,不信的話請政府針對這五點去調查,結果一目
了然。
我建議蔡總統與賴院長,如果立即要用勞資會議創造勞資雙方的彈性,無法等到工會有高
普及率,短期配套可以這麼修改:
一、勞動部建立線上投票網頁,勞資會議的重大議案(例如牽涉到勞動條件的變更),需要
「所有員工線上投票複決」,50%同意才算通過,而且勞資雙方只能看到匿名的開票結果
。如此一來勞資會議才能真正表達勞工意見。固然由勞方代表提案較有效率,但最終涉及
勞動條件變更仍有所有員工把關,才能令人安心。
二、建全勞資會議的透明度,要求公司舉辦勞資會議須採記名表決與對內公開會議紀錄,
讓所有員工明確知道他們選的勞方代表的發言、提案與投票。
三、勞方代表任期長達四年,避免員工所託非人,政府應建立勞方代表退場機制(同樣透
過勞動部建立的線上投票網頁),由全部員工投票,讓所有勞方代表全面改選(不信任案)
,或是罷免單一勞方代表,勞資雙方一樣只能看到匿名的投票結果。
員工背叛公司,最重可依營業秘密法,十年刑責外加一千萬罰金;但反觀公司背叛員工,
依勞基法卻是以調解為主,輕罰為輔,沒有刑責。身為科技業勞工,我又看到責任制從法
定特例被資方玩弄成科技業通則,我已無法相信輪班間隔八小時不會再變通則,自認「很
左派」的蔡總統提出改革,還請加油吧!
--
All Comments
By Kumar
at 2017-12-26T04:43
at 2017-12-26T04:43
By Joseph
at 2017-12-30T06:10
at 2017-12-30T06:10
By Adele
at 2017-12-31T15:44
at 2017-12-31T15:44
By Megan
at 2018-01-05T04:49
at 2018-01-05T04:49
By Eden
at 2018-01-08T23:57
at 2018-01-08T23:57
Related Posts
英業達/安格科技
By Rebecca
at 2017-12-21T23:38
at 2017-12-21T23:38
會減(年)薪換工作嗎?
By Jack
at 2017-12-21T23:04
at 2017-12-21T23:04
聯發科風光不再 黯然退出高端手機芯片市場
By Hardy
at 2017-12-21T22:58
at 2017-12-21T22:58
陞泰股份有限公司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7-12-21T22:01
at 2017-12-21T22:01
尾牙出禍怎算?
By Una
at 2017-12-21T21:40
at 2017-12-21T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