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中與花蓮的火警..... - 消防工作討論

By Genevieve
at 2011-03-06T20:29
at 2011-03-06T20:29
Table of Contents
八卦版權限不夠...只好po在這裡...有權限的就直接幫忙轉錄吧
花蓮東華大學校外學生宿舍發生火警...台中ALA夜店也發生火警..死傷都很慘重
很悲傷..希望死者能得到安息..希望藉這個話題讓社會大眾對於消防安全
多一點瞭解...
為什麼21次安檢都過關..還會燒死那麼多人??.這是每一個人都想知道
我嘗試著說說看...希望能夠解惑..
首先...這個世界上沒有一種消防設備是可以讓火警完全 "不會發生" 的..
如果有人可以發明的話..那諾貝爾獎真的應該頒給他..
消防學界做過統計..火災案件中..如果有自動撒水設備的防護.95%可以在初期
將火勢撲滅...燃燒面積約可侷限在一顆撒水頭的防護面積以內..
可惜消防法令沒有規定.也不可能規定每個營業場所都要有這套消防設備
台中這件檢討計算起來...應設置的消防設備不過也就是三件式(標示燈.照明燈.滅火器)
你想..在夜店的場合..能發生多大的效益...很多鄉民的不滿就是..單一出入口啦..
沒有用防火建材等等..可是鄉民怎麼知道這些東西消防單位根本管不到..鄉民只知道
火燒死人了..跟你消防單位(特別是安檢)脫不了關係..鄉民的情緒需要出口..我們只好
變成沙包..
以前..九大場所發照..要由商業主管機關受理後..要會建築管理機關..
審查是否符合建築管理法令.(使用分區.使用用途.建築隔間以及裝修材質).
同時也邀集消防機關勘查消防設備是否符合標準之後..才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
想也知道合法(一切OK)一定很少..每次一被檢舉..依照商業法先罰再說...
現在...先找了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把統一發證辦法廢除..然後業者被指導也好.
被矇騙也好..先把小吃店.飲料店的營登申請出來..之後愛幹麻就幹麻..被贓到在說
現況就是一堆理論上應該以提供餐點.飲食為主的商家..實際上卻是賣酒為主.提供歌舞
助興的夜店.發生事情了之後大家再來推.理由如下:
商業主管:我只負責發牌..因為人力不足..不知道他有賣酒啦.提供娛樂啦.blabla
(民眾不知道我們可以商業稽查.所以罵不到我們.科科)
建築主管:他面積很小..因為人力不足..不知道他有那麼多問題(各界不知道其實我們
建管很威..反正矛頭沒指向我..閃遠一點)
消防主管:有列管.有檢查..一切合格..你說為什麼安檢通過還會燒死人..你覺得他們
會回答你「其實問題在OO跟XX」..還是立即宣布「全面清查類似場所」?
這些是其他單位的問題..自己單位的問題呢?..唉..連首長人事一條鞭的警察機關都不
見得擋的住壓力了..各位認為聽命於縣市長的消防局長有幾個有肩膀的..更別說某縣市
還把專責搓湯圓的升上來當消防局的OOO了...消防專業?..算了吧
喔..再爆個掛..前陣子某個地方燒了..場所沒有傷亡..負責人要賠償損失..就我
"推測"(不是"所知"喔..避一下責任)..有些人邊打火邊笑的很開心..他們內心的OS
應該是..再讓我吃鴨梨啊...再請我吃河蟹啊..科科
以上...歡迎轉載
--
花蓮東華大學校外學生宿舍發生火警...台中ALA夜店也發生火警..死傷都很慘重
很悲傷..希望死者能得到安息..希望藉這個話題讓社會大眾對於消防安全
多一點瞭解...
為什麼21次安檢都過關..還會燒死那麼多人??.這是每一個人都想知道
我嘗試著說說看...希望能夠解惑..
首先...這個世界上沒有一種消防設備是可以讓火警完全 "不會發生" 的..
如果有人可以發明的話..那諾貝爾獎真的應該頒給他..
消防學界做過統計..火災案件中..如果有自動撒水設備的防護.95%可以在初期
將火勢撲滅...燃燒面積約可侷限在一顆撒水頭的防護面積以內..
可惜消防法令沒有規定.也不可能規定每個營業場所都要有這套消防設備
台中這件檢討計算起來...應設置的消防設備不過也就是三件式(標示燈.照明燈.滅火器)
你想..在夜店的場合..能發生多大的效益...很多鄉民的不滿就是..單一出入口啦..
沒有用防火建材等等..可是鄉民怎麼知道這些東西消防單位根本管不到..鄉民只知道
火燒死人了..跟你消防單位(特別是安檢)脫不了關係..鄉民的情緒需要出口..我們只好
變成沙包..
以前..九大場所發照..要由商業主管機關受理後..要會建築管理機關..
審查是否符合建築管理法令.(使用分區.使用用途.建築隔間以及裝修材質).
同時也邀集消防機關勘查消防設備是否符合標準之後..才發給營利事業登記證..
想也知道合法(一切OK)一定很少..每次一被檢舉..依照商業法先罰再說...
現在...先找了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把統一發證辦法廢除..然後業者被指導也好.
被矇騙也好..先把小吃店.飲料店的營登申請出來..之後愛幹麻就幹麻..被贓到在說
現況就是一堆理論上應該以提供餐點.飲食為主的商家..實際上卻是賣酒為主.提供歌舞
助興的夜店.發生事情了之後大家再來推.理由如下:
商業主管:我只負責發牌..因為人力不足..不知道他有賣酒啦.提供娛樂啦.blabla
(民眾不知道我們可以商業稽查.所以罵不到我們.科科)
建築主管:他面積很小..因為人力不足..不知道他有那麼多問題(各界不知道其實我們
建管很威..反正矛頭沒指向我..閃遠一點)
消防主管:有列管.有檢查..一切合格..你說為什麼安檢通過還會燒死人..你覺得他們
會回答你「其實問題在OO跟XX」..還是立即宣布「全面清查類似場所」?
這些是其他單位的問題..自己單位的問題呢?..唉..連首長人事一條鞭的警察機關都不
見得擋的住壓力了..各位認為聽命於縣市長的消防局長有幾個有肩膀的..更別說某縣市
還把專責搓湯圓的升上來當消防局的OOO了...消防專業?..算了吧
喔..再爆個掛..前陣子某個地方燒了..場所沒有傷亡..負責人要賠償損失..就我
"推測"(不是"所知"喔..避一下責任)..有些人邊打火邊笑的很開心..他們內心的OS
應該是..再讓我吃鴨梨啊...再請我吃河蟹啊..科科
以上...歡迎轉載
--
Tags:
消防
All Comments

By Dinah
at 2011-03-09T19:34
at 2011-03-09T19:34

By Wallis
at 2011-03-12T18:39
at 2011-03-12T18:39

By Kelly
at 2011-03-15T17:44
at 2011-03-15T17:44

By Zora
at 2011-03-18T16:49
at 2011-03-18T16:49

By Noah
at 2011-03-21T15:53
at 2011-03-21T15:53

By Carol
at 2011-03-24T14:58
at 2011-03-24T14:58

By Jessica
at 2011-03-27T14:03
at 2011-03-27T14:03

By Joe
at 2011-03-30T13:08
at 2011-03-30T13:08

By Ida
at 2011-04-02T12:13
at 2011-04-02T12:13

By Puput
at 2011-04-05T11:18
at 2011-04-05T11:18

By Daniel
at 2011-04-08T10:22
at 2011-04-08T10:22

By Margaret
at 2011-04-11T09:27
at 2011-04-11T09:27

By Daniel
at 2011-04-14T08:32
at 2011-04-14T08:32

By Yedda
at 2011-04-17T07:37
at 2011-04-17T07:37

By Christine
at 2011-04-20T06:42
at 2011-04-20T06:42
Related Posts
台中市西區沒有消防隊?

By Joe
at 2011-03-06T15:06
at 2011-03-06T15:06
夜店火警/〈快訊〉PUB暗夜大火 焦屍遺體難辨身分(圖)

By Elma
at 2011-03-06T10:26
at 2011-03-06T10:26
興建大有消防分隊 居民抗議

By Suhail Hany
at 2011-03-06T00:59
at 2011-03-06T00:59
要去關八個月了...

By Agatha
at 2011-03-05T15:08
at 2011-03-05T15:08
[新聞] 拚安全外宿 中正大學推消防認證

By Iris
at 2011-03-05T14:48
at 2011-03-05T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