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今年有幸錄取100五等地特,目前研究所休學中,所以有保留的問題,
問題一
之前有人問過同樣的問題,答案是"休學中無法申請保留",
但是我在"保留受訓資格申請書"下面的第二點規定看到這句...
...如於申請時尚未取得學生證...可檢具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錄取通知單申請...
上述的情形也只有休學中和今年剛考上的人符合吧?!(我打算今年九月復學)
但這兩種人再怎樣都要等到九月才開學啊!總不能學期中就插進去上課吧??
請問上述規定中的那句話究竟什麼樣的人才符合條件呢?
為什麼要寫切結書呢?
問題二
假設初等重榜,要如何放棄地特?不去報到即放棄?會不會不太禮貌...(汗)
需要打電話到分發機關說明不報到的原因嗎?
問題三
如果等到分發結果公布之後,馬上辦理復學,這樣可以申請保留嗎?
這種情形是否符合規定中的"榜示後至分配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任用前,有無法
立即接受分發事由者,應於事由發生後10日內提出申請。"
以上三個疑問,我知道打電話去問最快,但我怕表達不好或問太多亂掉,
聽完官方說法也想聽聽各位的意見~非常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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