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有沒有週末的晚上跟我一樣悲情的呆在宿舍休息的版友可解惑一下O_Q
因為幫家裡人買了四隻的山寨iphone當玩具嚐鮮
原本是想說下週五回去的時候直接帶回去
但是後來想到要進台灣海關好像同樣的電子產品不能帶兩件以上
(以前聽從日本帶PS2的朋友說的 真假不確定=.=)
用托運行李不用手提的話大陸的海關應該是不會查吧?
那台灣的海關呢? 真的有相關規定嗎?
又 假如用快遞的呢?
翻了下精華區的4-8 9-3兩項
似乎沒有提到相關的寄送電子產品的相關規定
不知道有否版友對這部份比較有經驗或了解的
能夠給點建議或這方向的
在此先謝謝了<(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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