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後分發,延後報到相關疑問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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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分發與受訓, 應該是"先分發後受訓"吧?

2.
本人有幸錄取, 但尚在服役, 預計今年7/27退伍

根據google應該有這些方法:

(1)直接選預估缺

流程為: 收到錄取信=>上網填志願(填預估明年1-2月)=>報到=>受訓

就是跟正常的一樣

缺點:名次不夠or缺不好,無法採用

(2)延後分發

流程為: 收到錄取信=>不填志願而申請延後分發=>跟明年的人一起分發

缺點:好像明年順序會變成最後?

(3)延後報到

流程我不清楚
應該是: 收到錄取信=>上網填志願=>分發結果出爐=>申請延後報到&受訓

=>7/27之後報到=>受訓

缺點:我想不到,應該沒有吧



請問我這三種方法寫的都對嗎?? 我都能採用嗎??

在下虛心求解

希望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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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3-06
好像沒有延後報到這種東西,除非不可抗力
因素,兵役應該不會算,就算符合延後報到
,最晚也要在30天內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