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關於會計人員移交清冊疑問... - 公職Hedwig · 2018-01-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版上先進... 按照規定,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應於1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併同移交月份在職期間會計月報 經後手盤點確認無誤後,函送上級機關同意備查~ 現在發生一個小問題... 因會計月報前主辦會計任內尚未完成,且也無意接續辦理(原因一言難盡) 導致移交清冊中的會計月報一直難產 請問...萬一逾1個月才提送...不知道究竟是誰該負責?會有甚麼後果? 還請版上各位先進給予點意見...感謝!! -- 公職All CommentsOlivia2018-01-08最慘也就考績拿乙,上級也沒別的手段了。然後你可以索性自己做月報,再給前手核章,這樣也許會快一點Caitlin2018-01-12沒於期限內做出會計報告應該比交接清冊嚴重吧Oliver2018-01-14今年也遇到同一件事情,建議直接打去主計處詢問比較快Eartha2018-01-15po ebasIsabella2018-01-17建議先跟主計處說一下有這樣的情形,然後再補一句你會儘快處理,一般都會得到OK的答覆Related Posts柏拉圖最適留職停薪期間一問年假特休請益每天吸這種空氣能活到65歲嗎?國旅卡去年觀光消費創新高 新制奏效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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