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條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部分科目免試:
一、具有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五年以上,領
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
其中<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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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有國內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五年以上,領
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
其中<領有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者。>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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