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簽約 - 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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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稚園工作想必大家都有聽過簽約這件事情

通常簽約都是簽一年約....

但是 怎麼樣的情形算是合法的約呢?

是否要三人以上公開簽?

若條例中有寫到

1.甲方(資方)評估乙方(勞方)於約期內為不適應得提前解約,

且乙方不得有異議,不得要求賠償金或資遣費或任何形式之賠償

2.乙方不得於合約未滿提前解約,違者賠償十日之薪資

請問這樣的合約算是合法嗎? (若是只有在兩人的前提下簽約,

直接拿給員工,待員工簽好回收) 簽下去有效嗎?

還有關於簽約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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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06-06-25
大姐 自己查一下勞基法啦
Jake avatarJake2006-06-26
樓上中肯
Belly avatarBelly2006-06-28
請問你有拿到契約嗎?我可以請法律相關朋友幫你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