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是今年十月底報到的某市圖約僱人員,最近人事室調查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事宜
有提到如果今年度(99)在其他軍公教機關服務的年資調查,我是今年是9月14日退伍,
今年的服役期間是99.1.1-99.9.14,然後99.10.25報到,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大家:
1.義務役服務年資也可以合併計算嗎?
2.如果可以的話年終獎金是這樣以下的算法嗎
(月薪*1.5)*99年服役年資(9個月又14天)+99年在職(2個月又7天)/12
幾乎是等同於可領到1.5個月的年終了,是這樣嗎?
因為人事室給我的回覆是'服役年資按比例併計'我不懂這句話的比例是什麼意思
有爬過文了 還請各位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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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emory, love lives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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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今年十月底報到的某市圖約僱人員,最近人事室調查年終工作獎金發放事宜
有提到如果今年度(99)在其他軍公教機關服務的年資調查,我是今年是9月14日退伍,
今年的服役期間是99.1.1-99.9.14,然後99.10.25報到,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大家:
1.義務役服務年資也可以合併計算嗎?
2.如果可以的話年終獎金是這樣以下的算法嗎
(月薪*1.5)*99年服役年資(9個月又14天)+99年在職(2個月又7天)/12
幾乎是等同於可領到1.5個月的年終了,是這樣嗎?
因為人事室給我的回覆是'服役年資按比例併計'我不懂這句話的比例是什麼意思
有爬過文了 還請各位前輩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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