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考試後年資的銜接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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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104年的新規定是有問題的

即原本若是初考、地特四等或是普考的人,已經有了一定的年資

可能已經有了14~21天休假,但是考上高考之後,年資[強迫]中斷,

而且還是[跨年]中斷,一次斷掉兩年,當年沒休假,明年也沒休假

後年才能接續之前的年資,這樣不是變相侵害到我們的工作權和財產權嗎?

國民旅遊卡和不休假獎金也是不少的數目吧?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有人注意到嗎?


我個人覺得新修改的令,違反了憲法第15條和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和法律


保留原則。請各位大大們給予指教,謝謝。



神祝福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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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要有肩膀,這是男人唯一能公平和他人較量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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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0-17
我知道符合這樣的人不多,所以先發聲了,期待有回應。
Adele avatarAdele2015-10-17
而且還不能自費保公保 白癡政策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0-22
綁約期過的 都可以視為調任不是嗎? 公保退撫休假繼續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10-24
若是在綁約期內,就不被保障嗎??這樣是否合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10-26
若是地特四等綁約六年,第六年才考上,不是虧大了?
Yuri avatarYuri2015-10-29
感覺此法規有變相阻止人[短期向上考],不希望新進人員
太早往上爬?這樣的概念,實在是.................
Tracy avatarTracy2015-10-31
依照是否在綁約期內,以決定是否可[銜接年資],我認為
也是明顯違憲的,憲法第五條和第七條。
Kelly avatarKelly2015-11-04
就....不能任用啊,不能任用就 什麼都沒有啊......
Edith avatarEdith2015-11-09
除非你要釋憲不然討論無實益,法律在你考試當下就規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5-11-14
綁約期限,離開就是沒有任用資格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1-17
然後你引憲5,就知道你憲法很爛...@@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1-18
任用資格=考試及格+訓練及格+試用+綁約期滿
Freda avatarFreda2015-11-21
先破解上面的規定有何違憲之處吧
Erin avatarErin2015-11-21
所以沒綁約期滿就沒任用資格?
Belly avatarBelly2015-11-23
那在綁約中的公務員都不是公務員???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1-24
綁約期內是公務人員,只是考試未完成,等到綁約結束才算
考試結束,至於你綁約期的年資都在,並沒有取消,至於休
假就看你能不能明年再去報到,這樣應該就頂多明年沒假,
後年就連今年年資併入
Jacob avatarJacob2015-11-25
請教一下a大 任用資格=…是在哪條“法律”有提到 不會
又只是行政命令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11-30
明年報到的方法:增額或預估缺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2-02
a大,考試是"錄取"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12-03
那為什麼之前都沒這些問題 就今年開始有這些問題 而且
只因一張銓敘部的“令” 而且那張令上面也沒說依據什
麼@@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12-05
綁約跟考試完成有什麼關係,亂講一通
Agatha avatarAgatha2015-12-09
我想若銓敘部透過修法來達成此目的 或許是不合理的惡
法 但現在以一只“令”就要硬幹 爭議頗大吧 那立法院
乾脆廢了
Hedda avatarHedda2015-12-11
公務人員考試法5、細則9,法律+法律具體授權法規命令
Lucy avatarLucy2015-12-15
考試及格證書上依上開法規命令,「及格證書」限制轉調
這張考試及格證書在其他機關就是廢紙,沒有任用資格
Ina avatarIna2015-12-19
也想知道那個令依據到底是什麼
Elvira avatarElvira2015-12-21
依據就是上面推的,「=」的理由並不是真的不具任用資格
是在新機關不具任用資格,因為考試及格證書+銓審函上都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12-23
有附條件;所以在新機關就是菜鳥,從零開始
John avatarJohn2015-12-28
前面一張及格證書就是條件未成就,跟廢紙一樣
Olive avatarOlive2015-12-30
謝謝a大詳細說明,我只是用較簡單的說法,過去常見的是在
綁約期升到七等,但考上高考就回到六本一,以前的七等做廢
Kumar avatarKumar2016-01-03
可以作為提敘用....不代表無效用...
另外,綁約有其立場與出發點,要是綁約期間可以透過考試
洗掉,那綁約規定不就 "形同具文" ???
Agnes avatarAgnes2016-01-04
我認為現行規定有它的考量,綁約規定也應該尊重
Dora avatarDora2016-01-08
當初你選擇接受綁約,就得接受它帶來的一些不方便。
不能因為你服務的對象都是公部門,就全部混為一談
Steve avatarSteve2016-01-10
要不然你一開始就直接考高考,就沒有這個問題
Erin avatarErin2016-01-12
可重考後 也重新綁約啊 哪裡洗掉了??也沒不尊重啊
又不是不用綁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1-17
若只討論休假,任用資格影響的是實務訓練期間的休假,
實務訓練後還是沒假是因為實務訓練不計休假年資,有理
解錯嗎?我想問的依據是指訓練不計年資的部分……
Kumar avatarKumar2016-01-22
樓上理解正確,不管有無綁約,訓練期間不計入休假年資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1-26
謝謝,所以我才想問這個依據是什麼?高考斷在11-2,3-
12月很長呀~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01-31
推樓上,還是希望能理解,另外,請勿做人身攻擊。^_^
Isla avatarIsla2016-02-05
無意筆戰,只希望知道真相,指教無差,請勿說[很爛]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