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是很清楚,想請教大家關於轉法制職系的問題
由於自己比較希望調法制職系,
但一般民政無法調任法制職系
且自己是公行系所畢業,畢業證書上學位雖然是「法學」兩個字
但畢竟不是法律系所畢業,無法調任
請問大家有沒有較好的方式
一、機關在徵求法制人員時都要求法律系畢業,
能否修有二十個法律學分取得轉調資格?
又光是以修學分的方式,在轉調上會不會比直接擁有法律系所學位來的困難?
二、能否先佔法制的缺,再透過修學分或進修法研所的方式取得資格?
三、其他方法?
因為對於作業規定還不是很懂,麻煩大家了,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