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不要起爭議啦
老魯一個鍵盤律師上週在嘉興中院開庭,案子本身管轄在大陸,但涉台涉港。所以剛好跟
法官討論了一下;基本上因為管轄在大陸,雙方又都同意用管轄地法律,所以適用「中華
人民共合國」民法裁判。
但法官明確說,不能寫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政治敏感的問題(原因請自己思
考一下,不多著墨」。
但他很為難,因為一般如果是涉港,法院會要求寫適用內地法律,而涉台,則要求寫大陸
法律(或大陸地區法律)。
當然因為大陸實在很大,每個地方裁判都有差別,我不能說所有官方都會按照這個標準。
我只是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而已。
不過說真的、我覺得很多東西也不需要那麼敏感,真的不喜歡又不能接受就不看,沒必要
把版上氣氛搞的那麼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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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魯一個鍵盤律師上週在嘉興中院開庭,案子本身管轄在大陸,但涉台涉港。所以剛好跟
法官討論了一下;基本上因為管轄在大陸,雙方又都同意用管轄地法律,所以適用「中華
人民共合國」民法裁判。
但法官明確說,不能寫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政治敏感的問題(原因請自己思
考一下,不多著墨」。
但他很為難,因為一般如果是涉港,法院會要求寫適用內地法律,而涉台,則要求寫大陸
法律(或大陸地區法律)。
當然因為大陸實在很大,每個地方裁判都有差別,我不能說所有官方都會按照這個標準。
我只是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而已。
不過說真的、我覺得很多東西也不需要那麼敏感,真的不喜歡又不能接受就不看,沒必要
把版上氣氛搞的那麼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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