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當余文和吃丙外 我們是否別無選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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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0-09-19
他的情況跟余文不同~一個是親信~一個是~呃
Kyle avatarKyle2010-09-20
~咳咳~這時他被棄車保帥的可能性較大吧
David avatarDavid2010-09-21
事過境遷之後~誰還記得他哩?~我看過蔣友柏
的一篇訪問~他就講到蔣家沒落後~他回台灣
找以前都叫伯伯叔叔的人想說能不能幫他忙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9-25
一個個不是避不見面就是推三阻四的~人情冷
暖~不是每個扛罪責的都會被人感念滴
Ida avatarIda2010-09-27
基本上 上簽說明不妥的地方 這是白紙
紙黑字 也是保全自己的方法
Zora avatarZora2010-09-29
而且嚴格講起來 公文書 認章不認人
Ivy avatarIvy2010-09-29
簽呈寫上去 長官沒裁示就不要動
Connor avatarConnor2010-09-30
如果寫了簽 上頭仍然要做 那你已盡告知
義務 長官裁示 長官要負責
Jake avatarJake2010-10-03
簽呈是認章 人說的 誰"說"都不算
Ingrid avatarIngrid2010-10-04
反正就是上簽 等簽下來有上頭的裁示
Lucy avatarLucy2010-10-08
才依裁示動作 如果簽不下來就是有問題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0-10-10
雖然我不是公務,但是覺得一旦當上了,
Hardy avatarHardy2010-10-14
就要隨身攜帶錄音筆,明哲保身 ~"~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10-17
唉~千防萬防~人心難防~
Carol avatarCarol2010-10-18
哪有可能上簽就完全沒事了
所以也搞得很多人動不動就寫一堆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