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纏的三角貿易(客戶想開L/C) - 國貿工作討論

By Zora
at 2007-07-04T22:06
at 2007-07-04T22:06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
小妹又來了,
之前有問過相關三角貿易的問題,
也有各位大大幫忙解答實在萬分感激!
這個問題已經纏了快三個禮拜了,
實在很想大吼~~客戶真難搞!
前情提要:
我們有個A國客戶要向B國客戶下單,
A國是我們舊客戶,
不知啥原因B國客戶不願直接與A國交易(我猜是因A國客戶難搞),
於是我們三國的關係是:
1.下單
EX-WORKS EX-WORKS
A--------->我們---------->B
2.出貨
B--------------->A
由上可見因為term皆是ex-works,所以最後由A國指定FORWARDER去
B國提貨.
我們在中間,
拿不到所有正本文件,只有作INVOICE和PACKING LIST請B國工廠給
FORWARDER替代原本B國的INVOICE隨貨到A國去.
INVOICE就只有開給A國的,與平時由我們直接出貨給A國的INVOICE相同,
而B國就開給我們,CONSIGNEE就寫A國.
之前己出過一次,
從那次經驗已知我們無法拿到正本提單,(因無法直接與FORWARDER聯繫),
只能請A國MAIL給我們,
而B國出口的INVOICE也請他SCAN 再MAIL給我們,
所以我們要什麼沒什麼..(EX-WORKS在三角中的壞處..)
現在A國客戶要開L/C,
我們向客戶表明我們無法押匯..
一來L/C連提單上的逗點,空格,該提示什麼都要照本宣科..
我們連FORWARDER都連絡不到..
客戶也很堅持,
還請他平時從台灣出口的FOWARDER來跟我解釋(明明上次A國去B國提貨
的FORWARDER跟台灣出口的FORWARDER不同..)
我跟FORAWRER溝通過,他們在B國的AGENT是SHIP跟我們產品不相干的,
肯定不接受.
也把FORWARDER與他們在A國的AGENT溝通的MAIL轉寄給客戶.
這麼纏鬥了快三個禮拜..
客戶依然堅持要開..
現在果然把MAIL C.c給我們老闆..(我們老闆不知為啥很罩A國客戶)
為了想跟老闆解釋,我想釐清一些問題:
1.提單可以由台灣FORWARDER開嗎?
(如果去B國工廠提貨SHIPPING到A國的FORWARDER與台灣的FORWARDER不同家.)
這樣是否有簽名,且可拿到正本的好押匯.
且提單上的SHIPPER必須由B國工廠改為我們.
2.是否如此關係(EX-WORKS)的三角貿易,是無法開L/C的?
就我所知道的理由,就是提單上的全要照L/C上提示且要拿到簽名正本好押匯.
還有什麼不可抗拒之理由嗎?
謝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我覺得一想到要被老闆審問頭髮都快掉光了..:(
--
小妹又來了,
之前有問過相關三角貿易的問題,
也有各位大大幫忙解答實在萬分感激!
這個問題已經纏了快三個禮拜了,
實在很想大吼~~客戶真難搞!
前情提要:
我們有個A國客戶要向B國客戶下單,
A國是我們舊客戶,
不知啥原因B國客戶不願直接與A國交易(我猜是因A國客戶難搞),
於是我們三國的關係是:
1.下單
EX-WORKS EX-WORKS
A--------->我們---------->B
2.出貨
B--------------->A
由上可見因為term皆是ex-works,所以最後由A國指定FORWARDER去
B國提貨.
我們在中間,
拿不到所有正本文件,只有作INVOICE和PACKING LIST請B國工廠給
FORWARDER替代原本B國的INVOICE隨貨到A國去.
INVOICE就只有開給A國的,與平時由我們直接出貨給A國的INVOICE相同,
而B國就開給我們,CONSIGNEE就寫A國.
之前己出過一次,
從那次經驗已知我們無法拿到正本提單,(因無法直接與FORWARDER聯繫),
只能請A國MAIL給我們,
而B國出口的INVOICE也請他SCAN 再MAIL給我們,
所以我們要什麼沒什麼..(EX-WORKS在三角中的壞處..)
現在A國客戶要開L/C,
我們向客戶表明我們無法押匯..
一來L/C連提單上的逗點,空格,該提示什麼都要照本宣科..
我們連FORWARDER都連絡不到..
客戶也很堅持,
還請他平時從台灣出口的FOWARDER來跟我解釋(明明上次A國去B國提貨
的FORWARDER跟台灣出口的FORWARDER不同..)
我跟FORAWRER溝通過,他們在B國的AGENT是SHIP跟我們產品不相干的,
肯定不接受.
也把FORWARDER與他們在A國的AGENT溝通的MAIL轉寄給客戶.
這麼纏鬥了快三個禮拜..
客戶依然堅持要開..
現在果然把MAIL C.c給我們老闆..(我們老闆不知為啥很罩A國客戶)
為了想跟老闆解釋,我想釐清一些問題:
1.提單可以由台灣FORWARDER開嗎?
(如果去B國工廠提貨SHIPPING到A國的FORWARDER與台灣的FORWARDER不同家.)
這樣是否有簽名,且可拿到正本的好押匯.
且提單上的SHIPPER必須由B國工廠改為我們.
2.是否如此關係(EX-WORKS)的三角貿易,是無法開L/C的?
就我所知道的理由,就是提單上的全要照L/C上提示且要拿到簽名正本好押匯.
還有什麼不可抗拒之理由嗎?
謝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我覺得一想到要被老闆審問頭髮都快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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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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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mma
at 2007-07-09T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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