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社會處徵社工督導員1名及社會工作員2名 - 社工
By Elizabeth
at 2016-03-03T18:29
at 2016-03-03T18:29
Table of Contents
★機構名稱:雲林縣政府
★職缺類別:約用社會工作督導員1名、約用社會工作員2名
★工作地點:雲林縣(台西、虎尾)
★工作時間: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籌備期-聘用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於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6:00。
(二)營運期-105年7月1日起於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
每週二至週六上午8:30至下午6:00(週二延長至晚間8:00)。
二、社會工作員:105年7月1日起於虎尾區家庭服務中心。
每週二至週六上午8:30至下午6:00(週二延長至晚間8:00)。
★工作內容: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籌備期: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建置與營運規劃與社區網絡資源連結。
(二)營運期:
1.本縣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個案服務、團體活動及社區方案等業務。
2.本縣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業務督導。
3.區域服務網絡建構業務。
4.福利諮詢服務及政策宣導推廣業務。
5.其他綜合性相關福利服務。
二、社會工作員:
(一)本縣虎尾區家庭服務中心個案服務、團體活動及社區方案等業務。
(二)區域服務網絡建構業務。
(三)福利諮詢服務及政策宣導推廣業務。
(四)其他綜合性相關福利服務。
★工作薪資: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每月新台幣3萬9,498元整(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二)年終獎金1.5個月。
(三)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二、社會工作員:
(一)每月新台幣3萬5,858元整(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二)年終獎金1.5個月。
(三)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
業者,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者。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
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擔任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二、社會工作員: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
系(組)畢業。
★聯絡方式:吳惠媛社工師,電話05-5522687,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
★其他說明:
一、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二、報名方式:105年3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自傳、履歷表(含2吋照片)、畢
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或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各1份,寄
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4樓婦幼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工督導或社工員】,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
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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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約用社會工作督導員1名、約用社會工作員2名
★工作地點:雲林縣(台西、虎尾)
★工作時間: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籌備期-聘用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於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6:00。
(二)營運期-105年7月1日起於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
每週二至週六上午8:30至下午6:00(週二延長至晚間8:00)。
二、社會工作員:105年7月1日起於虎尾區家庭服務中心。
每週二至週六上午8:30至下午6:00(週二延長至晚間8:00)。
★工作內容: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籌備期: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建置與營運規劃與社區網絡資源連結。
(二)營運期:
1.本縣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個案服務、團體活動及社區方案等業務。
2.本縣台西區家庭服務中心業務督導。
3.區域服務網絡建構業務。
4.福利諮詢服務及政策宣導推廣業務。
5.其他綜合性相關福利服務。
二、社會工作員:
(一)本縣虎尾區家庭服務中心個案服務、團體活動及社區方案等業務。
(二)區域服務網絡建構業務。
(三)福利諮詢服務及政策宣導推廣業務。
(四)其他綜合性相關福利服務。
★工作薪資: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每月新台幣3萬9,498元整(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二)年終獎金1.5個月。
(三)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二、社會工作員:
(一)每月新台幣3萬5,858元整(含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二)年終獎金1.5個月。
(三)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一、社會工作督導員:
(一)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
業者,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者。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
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擔任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二、社會工作員: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
系(組)畢業。
★聯絡方式:吳惠媛社工師,電話05-5522687,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
★其他說明:
一、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二、報名方式:105年3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自傳、履歷表(含2吋照片)、畢
業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或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各1份,寄
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4樓婦幼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工督導或社工員】,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
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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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ecoo
at 2016-03-08T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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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16-03-13T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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