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家晚上好
我的老闆在台灣跟大陸都有開設公司
台灣主要是開發產品,大陸生產
產品使用的零件主要是台灣購買,再寄送到大陸
電子零件有些單價很高,如果寄送的話就要正式報關
但台灣與大陸的公司並沒有商業行為,即台灣免費將零件給大陸
(老闆覺得只是公司之間運送貨物而已)
報關卻要繳一筆稅金,他覺得不符合成本,問我有沒有辦法可以省這筆稅金
我想問的問題是
1.台灣購買的零件是國外製造,寄送到大陸時要提供原購買憑證
如果開立INVOICE,上面的金額可以低於原購買憑證嗎?
2.如老闆想法,台灣將零件出貨給大陸,卻沒跟大陸公司收貨款
是不是會衍生其他問題?例如國稅局查帳
3.寄送的貨物通常都是一個紙箱內有幾十種電子零件(圓盤裝)
除了準備台灣報關需要的文件外,還要幫大陸那邊準備正式報關書
我目前的流程是:準備報關文件→順豐確認文件無誤→快遞來收貨→大陸自行進口報關
這樣大概要花掉我1天時間,想問找報關行的話會對這個流程有助益嗎?
我在板上有看到一篇類似我這樣問題的文章
文內有建議可以看6141,但我找不到那一篇,不知道是不是刪掉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