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版上的各位
平常遇到帶有電池的大貨 都怎麼走的
當然 拿的出效期內的報告是最好
沒有的話到底怎麼處理
是誠實跟FWD說
還是就闖一下
沒事就沒事
有事大概就是賠的傾家盪產
保險也不夠用
或者 雙方心照不宣
臺灣現在報告改三年內
我覺得還是德政
遇到不文明的國家 只能擺爛 不能急
等報告出來再說
自從天津大爆炸
船東 貨代 對危險品都很敏感 小心
上個月碼逝積 燒了一條船
小時候最討厭shipper不提供報告硬要出 結果現在變成最討厭的那種人
現世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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