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 title~
去年開始 公司假日安排我們去上學術單位所開的證照課程
(公司出錢但小弟先墊錢,待開立發票才能請款)
原本主管的意思是:
假日去教育訓練算加班 所以可報加班費
啊最近不知道是不是被HR那邊施壓,
現在又表態:
「公司已經出錢讓你們去學東西了,加班費什麼的就別計較了,我想你懂我要表達什麼。」
這個課程算是公司強迫參加的
非小弟個人意願
但假日時間出勤 不是應該要算加班嗎?
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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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G8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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