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造土木案是否需設置專任工程人員 - 土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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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目前碰到一個案子屬於港灣疏浚工程採購,本案廠商並非營造業不適用營造業法,本案亦
不屬於營造土木類,請問該專任工程人員可由工地負責人擔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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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9-10-24
契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10-27
疏濬案不需用營造廠承攬?
Sandy avatarSandy2019-10-31
不適用營造業法就不用啊
Olga avatarOlga2019-11-01
土包或工程行,不需要專任工程人員
Donna avatarDonna2019-11-05
有業主希望廠商有丙級營造再來投標的
Ivy avatarIvy2019-11-07
看合約及業主解釋,這樣問,鄉民回覆的你能相信?
Lydia avatarLydia2019-11-07
不懂就不要亂誤導,契約與法規牴觸者無效,怎麼會還有
人以為契約可以凌駕於現行法規呢?既然開放讓非營造廠
投標,那麼什麼產業別就各自依循所屬法規就好,不要亂
加要求。講白了,你如果覺得自己權力無限大怎麼亂搞都
可以,反正之後頂多就被廠商告上法院而已。工程界就是
不懂裝懂與自以為是的人太多,才會一直上法院互告訴訟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11-10
契約內容屬於私法自決,若優於法規規定亦無不可,違約就
是債務不履行。
Steve avatarSteve2019-11-10
你可以選擇不簽約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11-12
工程爭議一直都是民法判決啊,不要停留在合約就是雙方
合意這種低級觀念好嗎…民法很多條啊,公務員也可以去
問一下每年簽約的法扶啊。你當然可以做過份的要求,但
不要以為沒被告過就以為自己的認知是對的好嗎?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1-16
試問v大用哪條提告? 179or184?提何種訴訟?給付or確認
之訴?
Oscar avatarOscar2019-11-17
最後理由或僅能以2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方公務員依約履
行,無故意&過失。
James avatarJames2019-11-19
去檢視契約內容合理性。
Faithe avatarFaithe2019-11-23
公務員管他是有特殊考量還是有特殊考量或有特殊考量,。
反正委請律師聲明理由就是有「需求」,契約經對造當事人
「同意」簽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11-27
法律面外,以技師專任差價,有多少廠商會去跟機關提告?
勝訴也只不用付裁判費,律師費二審費用還是得花,更不用
說敗訴的話。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11-28
當然懂得提告捍衛權利是好事,值得鼓勵。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11-29
專任工程人員屬營造業法之規定,投標廠商資格訂定既然不
限於營造業,且又成為決標對象,契約內專任工程人員之規定
即不適用。但為尊重機關,決標後即行文機關備查較為周全。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12-03
政府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大多採用或參考工程會採購契約範本,
決標簽約對象既非營造業,即無營造業法專任工程人員之適
用,
Kyle avatarKyle2019-12-06
如果是公共工程,業主又無法構圖,可以行文工程會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