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可以"變更追加聲請事項"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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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lanche
at 2011-03-15T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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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前輩,
因最近處理一件家事案子碰到了點問題,
對造(聲請人)原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探視權,
後又具狀”變更追加”改定親權行使負擔由聲請人任之,
    (兩造離婚協議原約定由相對人即我方當事人負擔)
並且以”先、備位聲請事項”(類如預備合併)的方式表明,
即略如(1)先位:改定親權行使負擔由聲請人任之。
相對人得與未成年子女之會面交往
(2)備位:請准聲請人得如附表所示方式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
並且援引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七款(不甚礙被告防禦及訴訟終結)。

惟我記得上開事件應屬非訟事件法中職權事件,
在這類事件中,有所謂”變更追加”及”預備合併”這種東西嗎?
非訟事件中好像也沒看到準用民訴255之規定?
請教各位,實務上真得有這種東西嗎?
另外,雖然我知道這類職權事件得由法院職權開啟、終結,
並且不受當事人聲明之拘束,
不過,如果想為當事人主張,直接從程序上請求法院駁回其”追加”,
應怎麼答辯比較好?
    因為好像也不能直接用應對民訴255條的方式去處理?
還是因為是職權事件,所以不用處理,只能酌表不同意的意見,
而直接進行實體答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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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律師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11-03-20T16:59
非訟大概就127條比較適用 因為兩條都是必要事項所以準用吧

實習好難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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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1-03-12T00:25
還不如先去公司上班 過段時間再回頭實習 很多公司一年花個幾萬塊買張顧問證書 你只要把住聯絡窗口 弄熟了 應該不難找實習 而且也不見得要律所給錢啊 - ...

實習好難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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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itlin
at 2011-03-11T14:21
實際上 確實有很多事務所對於放寬律師錄取率 造成對於市場的衝擊感到憂心 那麼老律師對策是甚麼? 當然是讓考上的人找不到實習壓 (茶) 不過說真的 以現在全國事務所的能量 能否應付一年8百到9百位 實習律師的量 其實是非常困難的 就算勉強收了 是掛名 還是 只是當個打雜小弟 ...

實習好難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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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at 2011-03-11T14:03
最近一直再找實習 律師公會的 1111的 104的 幾乎所有網路上能找的徵才訊息都去詢問也丟履歷了 這兩週也僅有三個面試機會而已~而且好像都沒上~and#34;~ 真的是很挫折阿 本來以為自己先開低價兩萬五不會沒人要 沒想到...我都快要說出不給薪水也沒關係讓我實習就好這種話了ˊˋ 想請問當初大家 ...

民事委任律師相關問題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1-03-11T00:14
各位好~ 想請問關於民事訴訟委任律師的部分, 因為朋友的訴訟標的物金額不高(5萬多而已),當律師的親友說請律師不符合成本效益, 尤其他也了解我朋友因為貸款給孩子開刀,已無力負擔要和保險公司求償的律師費, 所以他說發律師函和寫訴狀他都可以幫忙,但是出庭的部分,要我代理出庭。 也就是要我朋友不要花錢請律 ...

到日本念LLM?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1-03-10T03:21
Northwestern又推出JD跟PhD套餐了 就像在Hero裡面,木村看到那個萬能的小店老闆一樣 連這個也有,嘖嘖稱奇 不過六年是長了一些 大概四年是最合適的 也不會排擠JD的銷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