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合併訴訟之答辯聲明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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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之前被秒結的案子沒想到竟然是我們全部勝訴

老闆很高興幾分鐘內六萬元入袋(誤

先位之訴是確認該次股東會議無效

備位之訴是撤銷該次股東會議決議

原審已經就先位之訴判決我方原告勝訴


對造目前提出上訴

我方只好來寫答辯狀啦

可是我答辯聲明本來是寫

一、上訴駁回。

二、第一、二審之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三、如受不利判決,准就原審備位之訴即撤銷104年o月o日股東會議之決議為審判。


可是所內的學姊看了說第三點不需要寫,因為本來備位之訴未被判決之情形下,

就會一併移審,寫了只會讓人覺得脫褲子放屁

但另一個學長認為還是應該要寫,因為認為理論上是備位之訴會一併移審

但是有的審判長會看你沒寫當作你是自動放棄備位之訴,就不會加以審酌

萬一為了少寫一點而扭轉成敗訴,得不償失

所以....我想問,如果是其他道長,會寫嗎?

或者應該如何寫會比較妥適?

感恩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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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5-10-25
記得是一定上訴不可分,但似乎有附隨一體性之爭?
Harry avatarHarry2015-10-25
不要寫啊,如果法官沒審酌就可以上訴三審,再賺一
個審級(誤)
John avatarJohn2015-10-26
萬一當事人一怒之下不委託了咧?老闆會不會說從薪水扣(誤
Edwina avatarEdwina2015-10-26
你不覺得你的第三個聲明矛盾嗎?
Carol avatarCarol2015-10-26
第三項聲明不需寫。
Sarah avatarSarah2015-10-26
我有點想推2F耶........lol
Kama avatarKama2015-10-26
不用寫。
Sandy avatarSandy2015-10-26
你應該先查查法院主文怎麼下,現在法源很方便。
Donna avatarDonna2015-10-26
當然不要寫啊 萬一輸了可以挖洞上訴三審賺律師費
現實面部分 高院法官基本上稍微認真就會發現啦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10-26
可是「附隨一體性」新銳學說和實務也有不採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15-10-26
原po的擔心不是全無道理…
Robert avatarRobert2015-10-26
這麼簡單也能討論成這樣 答案:不用寫
你如果害怕 單獨列第三項 二審法官會幫你改
結案
Kyle avatarKyle2015-10-26
不用寫+1 寫了看起來反而很奇怪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10-26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145號民事裁判參照
Lucy avatarLucy2015-10-26
最高法院 72 年度第 8 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二)
Sarah avatarSarah2015-10-26
敗訴還會不會委任,是老闆要擔心的吧
Ivy avatarIvy2015-10-26
我知道是老闆要擔心,只是不懂怎麼大家直接想到三審去了XD
Linda avatarLinda2015-10-27
我今天假裝沒事丟給老闆看了,老闆沒說刪除,就當沒我事情:X
Enid avatarEnid2015-10-27
答辯聲明如果要寫,也應該寫:如法院認為原告先位聲
明無理由,請求法院判決如備位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