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提名新司法院正副院長 賴浩敏 蘇永欽 - 律師工作討論

By Rachel
at 2010-08-27T02:09
at 2010-08-27T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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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XPOWER1 ( )》之銘言:
: 一、個人對賴浩敏先生沒有意見。
: 但是賴浩敏先生受吳敦義先生的提拔成為中選會主委,
: 一如賴英照先生受張俊雄先生的提拔成為行政院副院長,
: 司法院院長的儲備人選,似乎已經形成了先沾染政治色彩的憲政慣例,
: 綠不提名藍骨的人;藍不提名綠骨的人,
: 這究竟對司法中立公正有何影響,需要再過幾年的觀察。
: 有時候新官上任三把火,殺雞儆猴,
: 但過不久就會用「局勢讓我情非得已」來作為犧牲司法中立公正的藉口。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從古至今都是共和黨與民主黨之戰,
這並不妨礙聯邦最高法院的運作,也無損最高法院的道德權威地位。
即使出過幾件如同醜聞般的判決,
也比我國「現在」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更有學術價值。
: 二、蘇永欽先生的親友關係相當明顯,
: 每一個總統似乎都毫不避嫌地想把「我的人」、「聽話的人」
: 通通安插到重要職位上。腦袋下令,手臂就伸直。
: 而萬國法律事務所和政治大學的相關人似乎都樂見其成,
: 以享有連帶好處,所以都不自覺地拍手叫好。
十年前的萬國是民進黨的外圍團體,
如果現在的萬國是國民黨的外圍團體,
只能說這是「律師本色」,
但我記得陳傳岳先生並不是很偏激的人。
: 三、大法官享有8年任期的憲法明文,最後實際上還是淪為訓示規定,
: 賴英照先生和謝在全先生固然各自有應辭職的原因,
: 但是憲法規定的如此清楚,統治者卻以客觀行為加以牴觸,
: (檯面上的說詞應該不會有人當真吧)
: 這證明總統和大法官都不負有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既然如此,
: 現任所有大法官都應該在當初的總統就職典禮上提出禮貌性總辭,
: 以貫徹總統的政治意志,並實現大法官解釋對總統負責的憲法理念。
只有在這個時候才記得司法院長的政治任命性質,各學校的憲法教授難辭其咎。
這時候德國派應該很後悔當年堅持把司法院與大法官會議混為一談吧,
而美國派或許正暗中偷笑。
: 四、想要用換司法院院長的方式淘汰貪污或不適任法官,
: 都已經有陳年名單了,不如加強蒐證或是強化外部監控。空降一兩個人去,
: 下面的人會不會立刻聽話就是第一個問題(用升遷作為利誘除外),
: 而且,在抓到貪污法官之前,就會先染藍然後犧牲司法中立公正的形象。
不要把技術問題泛政治化,我國法學院教育最大的問題就是國家學與歷史學不及格,
卻又任意以司法中立之名而涉足政治。
法官與檢察官貪污是同一件事,只是管轄權分屬不同機關。
而賴英照先生的缺點是鄉愿,當年他通過大法官審查時就是個錯誤,
當司法機關的領導者沒有魄力,不支持內部自清或外部偵查,
就該負責下台。
所以當年抄襲釋憲制度的人,現在應該後悔當年沒抄襲法國的委員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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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對賴浩敏先生沒有意見。
: 但是賴浩敏先生受吳敦義先生的提拔成為中選會主委,
: 一如賴英照先生受張俊雄先生的提拔成為行政院副院長,
: 司法院院長的儲備人選,似乎已經形成了先沾染政治色彩的憲政慣例,
: 綠不提名藍骨的人;藍不提名綠骨的人,
: 這究竟對司法中立公正有何影響,需要再過幾年的觀察。
: 有時候新官上任三把火,殺雞儆猴,
: 但過不久就會用「局勢讓我情非得已」來作為犧牲司法中立公正的藉口。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從古至今都是共和黨與民主黨之戰,
這並不妨礙聯邦最高法院的運作,也無損最高法院的道德權威地位。
即使出過幾件如同醜聞般的判決,
也比我國「現在」的大法官會議解釋文更有學術價值。
: 二、蘇永欽先生的親友關係相當明顯,
: 每一個總統似乎都毫不避嫌地想把「我的人」、「聽話的人」
: 通通安插到重要職位上。腦袋下令,手臂就伸直。
: 而萬國法律事務所和政治大學的相關人似乎都樂見其成,
: 以享有連帶好處,所以都不自覺地拍手叫好。
十年前的萬國是民進黨的外圍團體,
如果現在的萬國是國民黨的外圍團體,
只能說這是「律師本色」,
但我記得陳傳岳先生並不是很偏激的人。
: 三、大法官享有8年任期的憲法明文,最後實際上還是淪為訓示規定,
: 賴英照先生和謝在全先生固然各自有應辭職的原因,
: 但是憲法規定的如此清楚,統治者卻以客觀行為加以牴觸,
: (檯面上的說詞應該不會有人當真吧)
: 這證明總統和大法官都不負有憲法機關忠誠義務,既然如此,
: 現任所有大法官都應該在當初的總統就職典禮上提出禮貌性總辭,
: 以貫徹總統的政治意志,並實現大法官解釋對總統負責的憲法理念。
只有在這個時候才記得司法院長的政治任命性質,各學校的憲法教授難辭其咎。
這時候德國派應該很後悔當年堅持把司法院與大法官會議混為一談吧,
而美國派或許正暗中偷笑。
: 四、想要用換司法院院長的方式淘汰貪污或不適任法官,
: 都已經有陳年名單了,不如加強蒐證或是強化外部監控。空降一兩個人去,
: 下面的人會不會立刻聽話就是第一個問題(用升遷作為利誘除外),
: 而且,在抓到貪污法官之前,就會先染藍然後犧牲司法中立公正的形象。
不要把技術問題泛政治化,我國法學院教育最大的問題就是國家學與歷史學不及格,
卻又任意以司法中立之名而涉足政治。
法官與檢察官貪污是同一件事,只是管轄權分屬不同機關。
而賴英照先生的缺點是鄉愿,當年他通過大法官審查時就是個錯誤,
當司法機關的領導者沒有魄力,不支持內部自清或外部偵查,
就該負責下台。
所以當年抄襲釋憲制度的人,現在應該後悔當年沒抄襲法國的委員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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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0-08-31T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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