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103年10月機關報到,可商調時點? -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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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人事或前輩:
小弟103年高考分派到中央機關,同年10月到機關報到,然後通過4個月的訓練後,於104
年2月正式錄取。

印象中,從103年度起的高、普考錄取人員,必須在所屬機關(中央)綁3年過後,才可申
請調到其他機關(含地方政府)。

請問我可以申請商調的時點,應該是「107年3月」?還是「108年1月」?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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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1-23
考試及格證書下面有標示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28
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11-29
拿到的派令不就有寫了?猶記得我還在那張派令影本下數饅頭
Necoo avatarNecoo2017-12-01
107年2月 同梯你好
Delia avatarDelia2017-12-06
你的銓審函有寫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12-07
推樓上 銓審函不是收下來就算了 攸關你的權益
是國家對你這個人身分審定的"處分"
Ida avatarIda2017-12-08
103.10報到,綁3y4m,到107.2就已經期滿,108.1是哪來的?
Ingrid avatarIngrid2017-12-12
可能他是想問是用月計算還是像休假用年計算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2-15
謝前輩!我誤認跟特休一樣以年度計算,所以才打108年1月
Jack avatarJack2017-12-16
數的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