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反壟斷敗訴可能敗部復活?未來傾向 - 工程師
By Quintina
at 2019-07-25T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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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反壟斷敗訴可能敗部復活?未來傾向支持創新者壟斷或實施者壟斷
新聞來源:https://bit.ly/2Y7y6nQ
本文:
美國司法部於周二(2019.7.16)在能源部和國防部支持下,要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暫緩執
行對高通的反壟斷敗訴判決。
關於本案,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今年(2019)初對高通提起反托拉斯訴訟,美國加
州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在5月21日判決高通敗訴,並裁定高通必須將其技術授權給競爭
對手,包括英特爾、台灣聯發科、中國華為旗下的海思半導體。由於,Koh對高通這種做
法提出了永久禁令,這是嚴重的處罰。因此,高通公司迅速尋求加急上訴,要求Koh保留
暫緩原決定。
高通一直爭取於上訴期間暫停執行判決,隨後要求舊金山上訴法院第九巡迴法院保留Koh
的決定。聯邦政府稱高通5G基於國家安全要求,於是上訴法院批准了一項加急審判,但並
未中止進行裁決。隨之,國防部、能源部和司法部門要求上訴法院暫停Koh的命令。
根據美國國防部提交給法院文件,認為:
>高通擁有可靠的供應鏈且是創新的領導者,對美國國防部而言是重要的企業,且近期內高
通在5G技術領域的關鍵角色不可能被取代。
>任何不當限制高通的技術領先、投資研發的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措施,即使是短期,都可
能損害美國國家安全。
根據美國能源部提交給法院文件,認為:
>為確保核能安全而保護美國的能源和核能基礎設施,所採用安全和先進的無線通訊技術的
安全性,這由高通來提供既是技術供應,還有未來5G晶片組的主要供應商。
司法部的舉動:
司法部敦促Koh安排聽證會,討論如果她決定參加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潛在補救措施。其實
,這是非常不尋常的舉動。可能是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認同美國在5G中取得成功至關
重要的觀點。但,她拒絕了這個請求。
與此同時,司法部反壟斷首席執行官Makan Delrahim,曾經駁回了對專利和反托拉斯的擔
憂。他認為開放專利對關鍵智財的過度收費是一個不太嚴重的問題,他贊成像高通這樣的
“創新者”,而不是蘋果這樣的“實施者”。Delrahim認為,SEP持有人未能遵守Frand標
準並不一定違反Sherman反托拉斯法第二部分。
結語
從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的文件提到,對於美國國防部來說,無論是從供應鏈的可靠性或
是新創能力來看,高通對美國產業來說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短期內難以取代高通在5G技術
領域的關鍵地位。若過度限制高通的技術、投資研發能力與市場競爭力,任何不當措施都
可能會損害美國國家安全。
其實,不僅對於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主要歸結於最高法院對於兩項議題的裁決:SEPs和
FRAND。然而,SEP代表標準必要專利,其性質往往是壟斷的,而且是全球標準制定組織制
訂用於使公司和消費者的操作更簡單。無論是Wi-Fi、藍牙、4G、5G制定標準都需要投入
數年時間及廠商相互競爭爭奪。
SEP的專利所有者可以從這些專利進行授權而收取使用權利金,但需要權衡有責任遵守
FRAND,就是以“公平、合理、非歧視”方式進行授權。若專利不是SEP,那麼持有人在專
利運作的活動空間就很大。
究竟反壟斷監管的法律基礎越來越傾向於支持創新者的壟斷?還是實施專利產品者(例如
:Apple等)的壟斷。這個值得研究的爭論議題,現在,處於美中貿易戰及保護主義興起之
際,美國政府部門從國家安全的角度助攻之下,相信再過一段時間的澄澱後,會有較明確
的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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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bit.ly/2Y7y6nQ
本文:
美國司法部於周二(2019.7.16)在能源部和國防部支持下,要求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暫緩執
行對高通的反壟斷敗訴判決。
關於本案,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今年(2019)初對高通提起反托拉斯訴訟,美國加
州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在5月21日判決高通敗訴,並裁定高通必須將其技術授權給競爭
對手,包括英特爾、台灣聯發科、中國華為旗下的海思半導體。由於,Koh對高通這種做
法提出了永久禁令,這是嚴重的處罰。因此,高通公司迅速尋求加急上訴,要求Koh保留
暫緩原決定。
高通一直爭取於上訴期間暫停執行判決,隨後要求舊金山上訴法院第九巡迴法院保留Koh
的決定。聯邦政府稱高通5G基於國家安全要求,於是上訴法院批准了一項加急審判,但並
未中止進行裁決。隨之,國防部、能源部和司法部門要求上訴法院暫停Koh的命令。
根據美國國防部提交給法院文件,認為:
>高通擁有可靠的供應鏈且是創新的領導者,對美國國防部而言是重要的企業,且近期內高
通在5G技術領域的關鍵角色不可能被取代。
>任何不當限制高通的技術領先、投資研發的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的措施,即使是短期,都可
能損害美國國家安全。
根據美國能源部提交給法院文件,認為:
>為確保核能安全而保護美國的能源和核能基礎設施,所採用安全和先進的無線通訊技術的
安全性,這由高通來提供既是技術供應,還有未來5G晶片組的主要供應商。
司法部的舉動:
司法部敦促Koh安排聽證會,討論如果她決定參加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潛在補救措施。其實
,這是非常不尋常的舉動。可能是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認同美國在5G中取得成功至關
重要的觀點。但,她拒絕了這個請求。
與此同時,司法部反壟斷首席執行官Makan Delrahim,曾經駁回了對專利和反托拉斯的擔
憂。他認為開放專利對關鍵智財的過度收費是一個不太嚴重的問題,他贊成像高通這樣的
“創新者”,而不是蘋果這樣的“實施者”。Delrahim認為,SEP持有人未能遵守Frand標
準並不一定違反Sherman反托拉斯法第二部分。
結語
從聯邦第9巡迴上訴法院的文件提到,對於美國國防部來說,無論是從供應鏈的可靠性或
是新創能力來看,高通對美國產業來說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短期內難以取代高通在5G技術
領域的關鍵地位。若過度限制高通的技術、投資研發能力與市場競爭力,任何不當措施都
可能會損害美國國家安全。
其實,不僅對於高通的專利授權模式,主要歸結於最高法院對於兩項議題的裁決:SEPs和
FRAND。然而,SEP代表標準必要專利,其性質往往是壟斷的,而且是全球標準制定組織制
訂用於使公司和消費者的操作更簡單。無論是Wi-Fi、藍牙、4G、5G制定標準都需要投入
數年時間及廠商相互競爭爭奪。
SEP的專利所有者可以從這些專利進行授權而收取使用權利金,但需要權衡有責任遵守
FRAND,就是以“公平、合理、非歧視”方式進行授權。若專利不是SEP,那麼持有人在專
利運作的活動空間就很大。
究竟反壟斷監管的法律基礎越來越傾向於支持創新者的壟斷?還是實施專利產品者(例如
:Apple等)的壟斷。這個值得研究的爭論議題,現在,處於美中貿易戰及保護主義興起之
際,美國政府部門從國家安全的角度助攻之下,相信再過一段時間的澄澱後,會有較明確
的認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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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9-07-26T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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