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招募志工 - 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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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募對象:凡大專以上學歷(在學學生可) 年滿二十歲

諳電腦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 歡迎報名參加

經審核通過即可成為法扶志工


★ 服務時間:週一 ~ 週五 上午 8:30 ~ 12:30

下午13:30 ~ 17:30

※可以選擇您個人合適的時段


★ 服務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 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9樓之1


★ 服務內容簡介:協助受理案件 等流程


★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先將簡歷郵寄到高雄分會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會再統一通知面試



★ 招募時間:長期招募


★ 其他資訊:詳情請參考法扶網頁說明

http://www.laf.org.tw/tw/help/volunteer_register.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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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07-09-09
我的重點在...為啥一定要60小時才給時數條呢?感覺跟志願
Agnes avatarAgnes2007-09-14
服務的法規衝突吧!我是說時數條不是志工證明喔!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7-09-19
這篇 還有這推文,我好像之前看過耶?? 是手動置底嗎??
Zora avatarZora2007-09-20
因為我們目前真的很需要志工的幫忙,所以才會一直PO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