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旗下公司MiiCs及Gold Charm於美國打 - 工程師
By Ophelia
at 2018-01-03T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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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鴻海旗下公司MiiCs及Gold Charm於美國打專利戰,戰果如何?
http://bit.ly/2lH0NaS
台商在累積多年的專利資本後,過去幾年內可見幾家標竿企業分別嘗試著進行專利運營,
其中鴻海旗下公司MiiCs&Partners及子公司Gold Charm Ltd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在
2017年年底有更多判決出爐,整個訴訟結果也大致呈現。
2014年6月24日鴻海旗下公司MiiCs&Partners及子公司Gold Charm Ltd. 於美國德拉瓦州
聯邦地方法院控告東芝 (Toshiba)、船井電機 (Funai)及三菱電機 (Mitsubishi) 等公司
侵害數件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TFT-LCD)器專利,相關訴訟可參見本網站先前報導:
TFT-LCD專利訴訟 鴻海MiiCs控告東芝、船井、三菱;其中三菱電機部分,雙方實質攻防
有限,已於 2015 July 8達成和解。但另外兩家被告東芝與船井電機,在面板供應商三
星 (Samsung Display Co.) 參與 Intervene訴訟後,雙方就專利有效性與是否侵害展開
激烈攻防。
依據原告的第一次修正起訴狀,共主張被告侵害10件專利,主張侵權專利件數可說是高於
一般非營運實體NPE提起訴訟時所主張專利件數.但被告們也對這10件專利全數提起多方
複審請求,其中美國專利商標局PTAB審議後有6件多方複審(IPR)請求獲得立案並進行審查
。原告針對其中2件專利並未回應答辯,聚焦在其中4件專利進行防禦。美國專利商標局
PTAB審議後,最後均作出對原告不利的決定 -- 6件專利訴訟相關的特定專利範圍被撤銷
。
另外在法院訴訟過程中,被告們也提出多項動議 motion,要求法院在無事實爭議前提下
,作出簡易判決 summary judgment,判決:
(1) 在三星簽約授權期間內由三星供應給被告們的面板零組件係取得授權;
(2) 其中3件專利無效或被告產品無侵害。
法院的簡易判決,對該三項專利 #495, #548, #550 也作出對原告不利的判決。
訴訟至此,原本預定2017 Dec. 11 開始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但在一連串簡易判決後
,兩造雙方協議,由法院作出最後判決:原告訴狀上所列爭議,已經沒有剩下需要地院進
一步訴訟審理的,因此侵權爭議部分的地院訴訟告一段落 (No issues remain to be
litigated with respect to Plaintiffs' claims in the First Amended Complaint)。
本案結語與iKnow觀點
2012年9月28日鴻海透過Gold Charm Ltd.花費94.5億日圓(約35.7億台幣)取得NEC面板
相關專利,Gold Charm進而主張其中10件美國專利而提起三件專利訴訟案件。很遺憾地,
鴻海集團此次在美國法院的專利運營嘗試,似乎短期內較難見到成效;Gold Charm稍後或
許會提起上訴,且讓我們持續觀察。
對抗小型資本額被告,若NPE非營運實體提起訴訟時所主張被侵權專利件數較多,高達10
篇,往往可以挫折被告廠商積極防禦,提起多方複審的動機。例如:假設提起多方複審費
用是每件專利 US$ 40萬,則被告除了原本法院訴訟費外,要額外寬列US$ 400萬在美國專
利商標局另闢戰場。如此非營運實體往往可以收到不戰而趨人之兵的效果。因為,被告應
該會掙扎是要把資金投資在法院訴訟和美國專利商標局多方複審的律師費,或是拿來當作
和解授權金。
但面對面板廠這種大型資本額被告,除了要有足夠數量專利外,還要兼顧專利品質,就是
專利範圍還要能經得起IPR多方複審的嚴格挑戰,才能真正將專利藉由訴訟而有較好的投
資回收。
不論打專利侵權訴訟或是專利IPR複審,皆是一種”不確定會贏”的風險。然而,專利20
年生命週期若要維持高品質不變,那是一筆很高的投資,所以,從專利申請策略到商業戰
略的考量,皆是非常關鍵,最後才能彰顯出其真正的價值。即使訴訟”不確定會贏”仍要
積極主張,否則如何將手中的專利變現金呢?申請專利不運用,就等於是負資產。所以,
鴻海MiiCs將收購NEC而來的專利企圖變現的精神,頗值得嘉許的。
http://bit.ly/2lH0NaS
--
http://bit.ly/2lH0NaS
台商在累積多年的專利資本後,過去幾年內可見幾家標竿企業分別嘗試著進行專利運營,
其中鴻海旗下公司MiiCs&Partners及子公司Gold Charm Ltd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在
2017年年底有更多判決出爐,整個訴訟結果也大致呈現。
2014年6月24日鴻海旗下公司MiiCs&Partners及子公司Gold Charm Ltd. 於美國德拉瓦州
聯邦地方法院控告東芝 (Toshiba)、船井電機 (Funai)及三菱電機 (Mitsubishi) 等公司
侵害數件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TFT-LCD)器專利,相關訴訟可參見本網站先前報導:
TFT-LCD專利訴訟 鴻海MiiCs控告東芝、船井、三菱;其中三菱電機部分,雙方實質攻防
有限,已於 2015 July 8達成和解。但另外兩家被告東芝與船井電機,在面板供應商三
星 (Samsung Display Co.) 參與 Intervene訴訟後,雙方就專利有效性與是否侵害展開
激烈攻防。
依據原告的第一次修正起訴狀,共主張被告侵害10件專利,主張侵權專利件數可說是高於
一般非營運實體NPE提起訴訟時所主張專利件數.但被告們也對這10件專利全數提起多方
複審請求,其中美國專利商標局PTAB審議後有6件多方複審(IPR)請求獲得立案並進行審查
。原告針對其中2件專利並未回應答辯,聚焦在其中4件專利進行防禦。美國專利商標局
PTAB審議後,最後均作出對原告不利的決定 -- 6件專利訴訟相關的特定專利範圍被撤銷
。
另外在法院訴訟過程中,被告們也提出多項動議 motion,要求法院在無事實爭議前提下
,作出簡易判決 summary judgment,判決:
(1) 在三星簽約授權期間內由三星供應給被告們的面板零組件係取得授權;
(2) 其中3件專利無效或被告產品無侵害。
法院的簡易判決,對該三項專利 #495, #548, #550 也作出對原告不利的判決。
訴訟至此,原本預定2017 Dec. 11 開始陪審團審判Jury Trial,但在一連串簡易判決後
,兩造雙方協議,由法院作出最後判決:原告訴狀上所列爭議,已經沒有剩下需要地院進
一步訴訟審理的,因此侵權爭議部分的地院訴訟告一段落 (No issues remain to be
litigated with respect to Plaintiffs' claims in the First Amended Complaint)。
本案結語與iKnow觀點
2012年9月28日鴻海透過Gold Charm Ltd.花費94.5億日圓(約35.7億台幣)取得NEC面板
相關專利,Gold Charm進而主張其中10件美國專利而提起三件專利訴訟案件。很遺憾地,
鴻海集團此次在美國法院的專利運營嘗試,似乎短期內較難見到成效;Gold Charm稍後或
許會提起上訴,且讓我們持續觀察。
對抗小型資本額被告,若NPE非營運實體提起訴訟時所主張被侵權專利件數較多,高達10
篇,往往可以挫折被告廠商積極防禦,提起多方複審的動機。例如:假設提起多方複審費
用是每件專利 US$ 40萬,則被告除了原本法院訴訟費外,要額外寬列US$ 400萬在美國專
利商標局另闢戰場。如此非營運實體往往可以收到不戰而趨人之兵的效果。因為,被告應
該會掙扎是要把資金投資在法院訴訟和美國專利商標局多方複審的律師費,或是拿來當作
和解授權金。
但面對面板廠這種大型資本額被告,除了要有足夠數量專利外,還要兼顧專利品質,就是
專利範圍還要能經得起IPR多方複審的嚴格挑戰,才能真正將專利藉由訴訟而有較好的投
資回收。
不論打專利侵權訴訟或是專利IPR複審,皆是一種”不確定會贏”的風險。然而,專利20
年生命週期若要維持高品質不變,那是一筆很高的投資,所以,從專利申請策略到商業戰
略的考量,皆是非常關鍵,最後才能彰顯出其真正的價值。即使訴訟”不確定會贏”仍要
積極主張,否則如何將手中的專利變現金呢?申請專利不運用,就等於是負資產。所以,
鴻海MiiCs將收購NEC而來的專利企圖變現的精神,頗值得嘉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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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at 2018-01-04T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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