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 兒童節明年開始放假 - 福利
By Vanessa
at 2010-04-04T22:57
at 2010-04-04T22:57
Table of Contents
貼一些新聞 同時謝謝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2/131/235y7.html
鼓勵生育 兒童節明年開始放假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04/02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灣少子化情況愈趨嚴重,已經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國家。行政
院長吳敦義表示,政府為 了表示重視兒童,將在民國100年將4月4日兒童節定為國定假日
,並放假一天。
台灣在民國98年總生育率已經降到1.02人,成為全球最低生育率的國家。吳敦義表示,少
子女化趨勢將影響人口年齡結構,造成勞動力減少、扶養負擔加重、世代間資源分配不均
,進而影響國家競爭力。吳敦義表示,將要求內政部應儘速會商相關機關研修我國人口政
策。
另外,內政部也將積極進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立法時程,在民國100實施
兒童節為國定假日,放假一天,強調政府對兒童節的重視。
吳敦義指出,為了提振生育率,行政院各機關應重新檢視各項施政目標及政策,以營造適
合生育、養育、教育下一代的環境,鼓勵年輕人結婚生子,並提升人口素質。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24/today-life10.htm
2010-2-24
吳敦義主張、內政部規劃/兒童節、婦女節恢復放假有望
〔記者施曉光、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育昇
質詢時表示,他主張兒童節、婦女節應該恢復放假,而且內政部已經著手規劃。內政部長
江宜樺補充說明,內政部已重新檢討部分國定假日及宗教民俗節日是否放假,並有初步共
識,「原則上兒童節會放假,但宗教民俗節日只紀念不放假。」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兒童節、婦女節恢復放假是好事,早就該這麼做了!她指
出,婦女節是全世界都會慶祝的日子,把兒童、婦女的節日合併為「婦幼節」很奇怪,好
像兒童就只是婦女的事,為何就不會把「父親節」跟「兒童節」綁在一塊兒?事實上,雖
然政府在三八婦女節不放假,不少婦女團體每年都自行在那一天放假或慶祝。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也說,兒童節是兒童年度大事,卻因政府將「兒童
節」與「婦女節」合併為「婦幼節」,導致台灣孩子的主體性逐漸消失、被淡化,兒盟曾
在二○○七年倡議兒童節應「正名」回來,二○○八年再度倡議四月四日兒童節應該放假
,但都未獲回應。
對於吳育昇建議國定假日遇到週六、週日應分別提前、順延一天補假,吳揆語帶保留表示
,必須檢討台灣放假日是否過多;如果相較於其他國家放假日較多,會影響生產力,補假
前提必須是國力不受減損,但如果放假比別人少,補假又何妨!
此外,鑑於現行規定中低收入戶及獨居老人,必須每年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後,才
能領到公所發放生活補助金,造成民眾不便,吳揆當場同意吳育昇提議,指示內政部著手
評估全國戶政事務所與公所電腦連線的可行性,他強調只要沒有難度、經費不成問題,一
定會推動。
==
http://news.epochtimes.com.tw/8/4/5/81319.htm
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專題報導 2008/04/05 簡體版 列印機版
4月4日:沒有婦幼節 只有兒童節
訪婦女新知曾昭媛執行長
⊙陳柏年(大紀元記者)
您可知道4月4「兒童節」被誤稱為「婦幼節」,已有15年?婦運團體不斷正本清源,只為
喚起政府與社會大眾對於婦女團體更多的關懷……。
在迎接一年一度的兒童節的同時,我們一定會聯想到另一個與兒童密不可分的社群──婦
女團體。婦女團體的健全與幸福,與兒童保健與福利,乃至整體社會的完全發展,實乃息
息相關。也因為兩者關聯密切,人們習慣把4月4日稱為「婦幼節」。殊不知台灣並無「婦
幼節」的節慶,婦女新知執行長曾昭媛斬釘截鐵的說:「『兒童節』就是『兒童節』,『
婦女節』就是『婦女節』沒有『婦幼節』這個名稱。」
成立第一個台灣女性雜誌社,為婦運奔走不遺餘力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執行長曾昭媛女士
首先澄清「沒有婦幼節」這個觀念。以往政府將兩者合併為「婦幼節」,是考量假日期間
媽媽可以照顧兒童。然而曾昭媛強調:「照顧兒童不僅僅只是婦女的責任,父親也應該照
顧兒童。3月8日放不放假是一回事,但是婦女節與兒童節兩者都有它的主體意義,不應合
併。」
婦女角色不一定只有照顧兒童,婦女角色是多元的,過去的設定是既有的社會價值觀,應
該要突破,國家也不應該把兒童照顧的責任完全寄託在婦女一方。婦女節的意義彰顯的是
女性爭取自主的權利。
曾昭媛說:「我們婦女新知基金會,還有許多的團體,一直反對採用『婦幼節』的名稱;
從80年代以來就不斷的抗議……。因為兒童福利團體與婦女團體,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追溯「婦女節」與「兒童節」的起源,確實是不同歷史情境下的訴求。西元1909年3月8日
,美國許多婦女及社會團體,為了爭取男女待遇平等,在芝加哥舉行大罷工遊行示威,同
時組織婦女運動聯合會。為了紀念這個女性集結爭取權利的成就,西元1910年在丹麥哥本
哈根舉行的國際婦女大會,各國代表便提出「男女同工同酬」與「保護女性」等要求,且
明定每年3月8日為國際婦女節。算一算婦女節已經將近100歲了!因此各國通常以3月8日
為婦女節。
兒童節的由來,則源自於1925年,54個關注兒童福利國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兒
童幸福國際大會」,並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呼籲世人關注兒童問題。1931年,
「上海中華慈幼協會」 建議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所以我國第一屆的兒童節是
民國1932年4月4日起,至今已有78年歷史。
兒童節與婦女節本來是各自獨立的,但是為什麼我們會慣稱4月4日是「婦幼節」呢?實際
上這條法令是有的,卻只頒行了1年。1990年,內政部基於施行週休二日之後的假期過多
,要修訂原有國定假日,而初步決定將「婦女節兒童節將合併為『婦幼節』,定在清明節
前一天,明年起列為國定假日」。
但是此項政策立刻引起婦女團體的同聲抗議,因為婦女團體與兒童團體分屬兩個不同社群
。於是內政部再次於1991年再次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
假日取消,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今年4月4日的假期,其實是基於民族掃墓節,在週休
二日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形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
雖然多年來,內政部清楚申明婦女節及兒童節分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之名稱
。但一般民眾的認識裡,恐怕還是以為「3月8日婦女節沒了,4月4日兒童節也不放假,合
併為婦幼節放假一日」的觀念。其實這是錯誤的。
==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4.asp?eno=167
內政部部長信箱(2007年的新聞稿)
宣導主題 3月8日為婦女節,4月4日為兒童節,並無婦幼節
宣導內容
針對近日頻有民眾打電話向內政部詢問有無「婦幼節」一事,內政部澄清,依現行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並無婦幼節之名稱,該辦法第5條規定,婦女節:3月
8日,兒童節:4月4日,不放假,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並呼籲各機關
團體辦理婦女或兒童相關活動時,請以婦女節或兒童節名稱為之,毋再以婦幼節名義辦
理,另部分日月曆打印4月4日為婦幼節,對社會大眾產生誤導,內政部除再次籲請編印
日月曆之廠商留意外,並將再次函請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更正4月4日為兒童節。
查民國80年以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3月8日:婦女節,婦女放假
一日;4月4日:兒童節,兒童放假一日。惟考量婦女節僅婦女放假,影響公私機關(構)
及工商團體企業廠場正常作業;而兒童節僅兒童放假,家長不放假,年幼孩童乏人照顧,
安全堪慮,致引起甚多爭議。內政部爰於80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婦
女節及兒童節之放假合併於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俾解決放假方式之爭議,並
與民族掃墓節連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雖然民族掃墓節
(清明)是配合節氣而定,清明日曾出現在4月4、5、6日中之一日,但大多在4月5日,其前
一天4月4日一般傳播媒體以「婦幼節」稱之,部分日月曆於該放假日亦打印「婦幼節」,
導致社會大眾誤以4月4日為「婦幼節」,誤為兒童節沒了,婦女節也沒了,實際上婦女節
及兒童節仍分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之名稱。
為配合公務人員自民國90年起週休二日之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紀念日
及節日實施辦法」於89年12月30日修正,取消上開婦女節及兒童節合併放假之規定,而婦
女節與兒童節仍分別於3月8日、4月4日當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
女節與兒童節特有之社會教育意義。
==
這是一段不為人知的歷史..XDD
正名是必要的一件事喔..特別是重視性別平等的現在..
--
推 paytan:兒童節?不是婦幼節嗎? 04/04 20:51
提醒這件事,都忘了說了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2/131/235y7.html
鼓勵生育 兒童節明年開始放假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0/04/02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台灣少子化情況愈趨嚴重,已經成為全球生育率最低國家。行政
院長吳敦義表示,政府為 了表示重視兒童,將在民國100年將4月4日兒童節定為國定假日
,並放假一天。
台灣在民國98年總生育率已經降到1.02人,成為全球最低生育率的國家。吳敦義表示,少
子女化趨勢將影響人口年齡結構,造成勞動力減少、扶養負擔加重、世代間資源分配不均
,進而影響國家競爭力。吳敦義表示,將要求內政部應儘速會商相關機關研修我國人口政
策。
另外,內政部也將積極進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的立法時程,在民國100實施
兒童節為國定假日,放假一天,強調政府對兒童節的重視。
吳敦義指出,為了提振生育率,行政院各機關應重新檢視各項施政目標及政策,以營造適
合生育、養育、教育下一代的環境,鼓勵年輕人結婚生子,並提升人口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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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feb/24/today-life10.htm
2010-2-24
吳敦義主張、內政部規劃/兒童節、婦女節恢復放假有望
〔記者施曉光、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立法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育昇
質詢時表示,他主張兒童節、婦女節應該恢復放假,而且內政部已經著手規劃。內政部長
江宜樺補充說明,內政部已重新檢討部分國定假日及宗教民俗節日是否放假,並有初步共
識,「原則上兒童節會放假,但宗教民俗節日只紀念不放假。」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兒童節、婦女節恢復放假是好事,早就該這麼做了!她指
出,婦女節是全世界都會慶祝的日子,把兒童、婦女的節日合併為「婦幼節」很奇怪,好
像兒童就只是婦女的事,為何就不會把「父親節」跟「兒童節」綁在一塊兒?事實上,雖
然政府在三八婦女節不放假,不少婦女團體每年都自行在那一天放假或慶祝。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育敏也說,兒童節是兒童年度大事,卻因政府將「兒童
節」與「婦女節」合併為「婦幼節」,導致台灣孩子的主體性逐漸消失、被淡化,兒盟曾
在二○○七年倡議兒童節應「正名」回來,二○○八年再度倡議四月四日兒童節應該放假
,但都未獲回應。
對於吳育昇建議國定假日遇到週六、週日應分別提前、順延一天補假,吳揆語帶保留表示
,必須檢討台灣放假日是否過多;如果相較於其他國家放假日較多,會影響生產力,補假
前提必須是國力不受減損,但如果放假比別人少,補假又何妨!
此外,鑑於現行規定中低收入戶及獨居老人,必須每年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後,才
能領到公所發放生活補助金,造成民眾不便,吳揆當場同意吳育昇提議,指示內政部著手
評估全國戶政事務所與公所電腦連線的可行性,他強調只要沒有難度、經費不成問題,一
定會推動。
==
http://news.epochtimes.com.tw/8/4/5/81319.htm
大紀元 > 台灣報紙新聞 > 專題報導 2008/04/05 簡體版 列印機版
4月4日:沒有婦幼節 只有兒童節
訪婦女新知曾昭媛執行長
⊙陳柏年(大紀元記者)
您可知道4月4「兒童節」被誤稱為「婦幼節」,已有15年?婦運團體不斷正本清源,只為
喚起政府與社會大眾對於婦女團體更多的關懷……。
在迎接一年一度的兒童節的同時,我們一定會聯想到另一個與兒童密不可分的社群──婦
女團體。婦女團體的健全與幸福,與兒童保健與福利,乃至整體社會的完全發展,實乃息
息相關。也因為兩者關聯密切,人們習慣把4月4日稱為「婦幼節」。殊不知台灣並無「婦
幼節」的節慶,婦女新知執行長曾昭媛斬釘截鐵的說:「『兒童節』就是『兒童節』,『
婦女節』就是『婦女節』沒有『婦幼節』這個名稱。」
成立第一個台灣女性雜誌社,為婦運奔走不遺餘力的婦女新知基金會,執行長曾昭媛女士
首先澄清「沒有婦幼節」這個觀念。以往政府將兩者合併為「婦幼節」,是考量假日期間
媽媽可以照顧兒童。然而曾昭媛強調:「照顧兒童不僅僅只是婦女的責任,父親也應該照
顧兒童。3月8日放不放假是一回事,但是婦女節與兒童節兩者都有它的主體意義,不應合
併。」
婦女角色不一定只有照顧兒童,婦女角色是多元的,過去的設定是既有的社會價值觀,應
該要突破,國家也不應該把兒童照顧的責任完全寄託在婦女一方。婦女節的意義彰顯的是
女性爭取自主的權利。
曾昭媛說:「我們婦女新知基金會,還有許多的團體,一直反對採用『婦幼節』的名稱;
從80年代以來就不斷的抗議……。因為兒童福利團體與婦女團體,是兩個獨立的個體。」
追溯「婦女節」與「兒童節」的起源,確實是不同歷史情境下的訴求。西元1909年3月8日
,美國許多婦女及社會團體,為了爭取男女待遇平等,在芝加哥舉行大罷工遊行示威,同
時組織婦女運動聯合會。為了紀念這個女性集結爭取權利的成就,西元1910年在丹麥哥本
哈根舉行的國際婦女大會,各國代表便提出「男女同工同酬」與「保護女性」等要求,且
明定每年3月8日為國際婦女節。算一算婦女節已經將近100歲了!因此各國通常以3月8日
為婦女節。
兒童節的由來,則源自於1925年,54個關注兒童福利國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內瓦,召開「兒
童幸福國際大會」,並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呼籲世人關注兒童問題。1931年,
「上海中華慈幼協會」 建議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所以我國第一屆的兒童節是
民國1932年4月4日起,至今已有78年歷史。
兒童節與婦女節本來是各自獨立的,但是為什麼我們會慣稱4月4日是「婦幼節」呢?實際
上這條法令是有的,卻只頒行了1年。1990年,內政部基於施行週休二日之後的假期過多
,要修訂原有國定假日,而初步決定將「婦女節兒童節將合併為『婦幼節』,定在清明節
前一天,明年起列為國定假日」。
但是此項政策立刻引起婦女團體的同聲抗議,因為婦女團體與兒童團體分屬兩個不同社群
。於是內政部再次於1991年再次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
假日取消,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今年4月4日的假期,其實是基於民族掃墓節,在週休
二日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形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
雖然多年來,內政部清楚申明婦女節及兒童節分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之名稱
。但一般民眾的認識裡,恐怕還是以為「3月8日婦女節沒了,4月4日兒童節也不放假,合
併為婦幼節放假一日」的觀念。其實這是錯誤的。
==
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4.asp?eno=167
內政部部長信箱(2007年的新聞稿)
宣導主題 3月8日為婦女節,4月4日為兒童節,並無婦幼節
宣導內容
針對近日頻有民眾打電話向內政部詢問有無「婦幼節」一事,內政部澄清,依現行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並無婦幼節之名稱,該辦法第5條規定,婦女節:3月
8日,兒童節:4月4日,不放假,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並呼籲各機關
團體辦理婦女或兒童相關活動時,請以婦女節或兒童節名稱為之,毋再以婦幼節名義辦
理,另部分日月曆打印4月4日為婦幼節,對社會大眾產生誤導,內政部除再次籲請編印
日月曆之廠商留意外,並將再次函請相關公會轉知所屬會員,應更正4月4日為兒童節。
查民國80年以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3月8日:婦女節,婦女放假
一日;4月4日:兒童節,兒童放假一日。惟考量婦女節僅婦女放假,影響公私機關(構)
及工商團體企業廠場正常作業;而兒童節僅兒童放假,家長不放假,年幼孩童乏人照顧,
安全堪慮,致引起甚多爭議。內政部爰於80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婦
女節及兒童節之放假合併於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俾解決放假方式之爭議,並
與民族掃墓節連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雖然民族掃墓節
(清明)是配合節氣而定,清明日曾出現在4月4、5、6日中之一日,但大多在4月5日,其前
一天4月4日一般傳播媒體以「婦幼節」稱之,部分日月曆於該放假日亦打印「婦幼節」,
導致社會大眾誤以4月4日為「婦幼節」,誤為兒童節沒了,婦女節也沒了,實際上婦女節
及兒童節仍分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之名稱。
為配合公務人員自民國90年起週休二日之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紀念日
及節日實施辦法」於89年12月30日修正,取消上開婦女節及兒童節合併放假之規定,而婦
女節與兒童節仍分別於3月8日、4月4日當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
女節與兒童節特有之社會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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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段不為人知的歷史..XDD
正名是必要的一件事喔..特別是重視性別平等的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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