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法制增額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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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錄取三等法制增額,收到公文後有幾個問題。

一、公文上說:

「同時錄取增額人員得自願放棄其中一等級考試受訓資格,以免造成用人機關職缺遞補作業困擾」

是指三等去佔四等缺嗎?還是其他意思?

二、法制實務上增額都補得到嗎?是否應該按照公文上方法填寫?


懇請前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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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anna avatarZanna2016-09-26
1.就是高普重榜,只能擇一的意思。 2.基本上都補的上,
時間早晚的問題。 恭喜上榜,好好趁這段時間放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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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n avatarMegan2016-09-30
高普重榜,選一個吧,這是制式公文,地特記得只能挑一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