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問題請益 - 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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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故事:

某甲(委3)在某公立學校原擔任管理員(委3-委5)

因為原幹事職缺請育嬰留停(109.11.25生效)半年 (吧?

去年(109)11/30被調去接幹事缺(委5,薦6-7),原幹事(委5)

而該校又火速開了一個幹事缺請約聘僱(109.12.14到職)來占

但他實際是做某甲管理員的職務

連職章都刻好了 「約聘幹事」

而某甲的職章 還是「管理員」

目前實際做的業務都是幹事的職務

請教某甲這樣叫「權理」嗎?

另請教某甲有什麼發生什麼保障權益的問題嗎?

感謝板上各位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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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管理員、文教行政、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留停幹事:幹事、綜合行政、委任第五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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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01-19
佔缺權理有派令和銓審函,案內看起來是管理員代理幹
事,原單位用幹事留停的名義請約僱職代。
Connor avatarConnor2021-01-22
所以…約僱幹事領幹事薪水做管理員的業務??
Hazel avatarHazel2021-01-26
約僱幹事不可能領等同幹事薪水,他依照約僱人員的報
酬標準表領薪,用幾等僱就領多少錢。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1-28
原來如此?
Lucy avatarLucy2021-02-01
甲就是改接留停同事業務這樣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1-02-04
業務跟職缺是可以分割的 雖然這樣好像不大好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2-06
業務指派而已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2-10
這很常見吧。也很多書記做的工作是辦事員、課員的工作
Agnes avatarAgnes2021-02-15
職務完全沒動。單純工作內容變動而已。沒有權理。
Agnes avatarAgnes2021-02-15
學校沒有"又"開幹事缺徵人,從頭到尾就是同一個
Tracy avatarTracy2021-02-17
了解
Poppy avatarPoppy2021-02-21
常見+1
Jacky avatarJacky2021-02-22
怎麼感覺像兩個幹事 一個是甲後來調的幹事 一個是原留
停幹事 如果真的有換職稱不是現職代理吧 原po攬做的事
跟缺的事混在一起吧 留停的缺不拿來出缺給管理員內陞
不然復職要去那裡生缺給人復職 就是不出缺才能找約僱
職代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1-02-25
不能拿缺出來內陞 漏字補一下
Wallis avatarWallis2021-03-01
名不符實啊哈哈哈
Bethany avatarBethany2021-03-05
所以這樣甲應該是吃虧?不然可以領委五的專加?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1-03-09
跟我想的一樣啊
Edwina avatarEdwina2021-03-10
沒公文派令就不是權理
看起來就是業務調整而已
Steve avatarSteve2021-03-15
工作內容跟職等脫鉤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3-17
只能看能否再調整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