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能否帶到新單位?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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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ptoyou987 (uptoyou987)》之銘言:
: 小弟94年考上地特四等(北區)
: 迄今累積了5年的年資 有14天休假
: 今天有幸再考上三等(高雄市)
: 想請問我這14天的休假能帶到新單位去嗎?

北區地特還在綁約->四等考試任用資格無法在高雄三等分發機關用

->不能任用 -> 離職就不能視同商調 ->原現職公務員的權益跟福利沒了

->剩下的,等四個月訓練及格後再重新合併算.

: 問了幾個單位的人事說法不太一樣
: 有的說要在原單位休完 有的說可以帶過去
: 另外 如果我年資不中斷的話
: 今年會有完整考績嗎??還是另考?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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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1-03-06
只要年資不中斷,年資可以帶過去阿(當然就包含休假天數)
Emma avatarEmma2011-03-10
不要太鐵齒,以前辭職當日再任都沒考績跟休假了......
Emily avatarEmily2011-03-10
至於休假部份,由於這部份銓敘部不管的,人行局說了算...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3-15
而且....其實重點還是在機關....(逃走......)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3-17
所以m大是認為休假不能帶去新單位囉= =?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3-18
新北市的人事說可以帶走,高雄市的人事說不能帶去
Leila avatarLeila2011-03-19
人行局:你很急嗎?我們承辦跟課長這禮拜都公差喔 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3-20
機關本於權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