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之職等共分為十四職等:
一到五職等屬委任;六到九職等屬薦任;十到十四職等屬簡任。
應考資格和及格後取得職等
高考一級 具博士學位 薦任第九職等
高考二級 具碩士學位 薦任第七職等
高考三級 大學畢業以上 薦任第六職等
普考 高中畢業以上 委任第三職等
初考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 委任第一職等
原波至少可以考初考(委任一等)和普考(委任三等)
但是考上之後的初始職等有差距
畢竟大學畢業考上高考三級是薦任六等
原波現在大二馬上考上普考 起點是三等
熬兩年畢業後(三年後)考上高考三等 起點是六等
公務員要能夠一年升一個職等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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