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改公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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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傳給我的
集思廣益
建議做修改避免被認為是同一個人寄了很多封
真的爭取不到的話要寄總統府民意信箱嗎
還是吞下去好了
反正默默忍受的角色已經當慣了
就讓國家亂搞好了
也不抱太多希望


一、訓練期間應參加公保、退撫並列入休假年資
 (一)受訓人員將4個月訓練期間都花費在工作及具備工作能力的訓練上,美其名是訓
練,但仍有從事工作,時間也都交付於工作及工作上之訓練,不宜將受訓人員之身分加諸
其上,將這4個月視為無工作年資,而剝奪其公保、退撫及休假之權益。在一般正常民營
企業,將訓練期或試用期不計入工作年資、不投保勞保、退休金或不計入休假,也屬少見
,甚至已然違法,只有不依法投機巧取之企業,才會以不投保等方式損及人員權益以節
省企業成本。

 (二)國家機關不能以節省經費考量,而應以公正及公平考量,樹立風範,以身作則,
受訓人員實質上即屬員工,在不能投保勞保和提列退休金的狀況下,不應冠以訓練期間,
規避投保公保及退撫,休假年資也應於及格成為正式公務人員之後,將訓練期間之年資追
認採計,一併計算。

二、對權益不相當之人員應提出補救方案
  於103及104年錄取及報到之人員,並無參加公保及退撫,相較於其他年度報到人員,
少了4個月的公保及退撫年資,104年更有休假年資訓練期間不採計之問題,若有103年普
考錄取又在104年高考錄取人員,4個月不採計影響更鉅,更有年資中斷之問題,權益顯然
受損,在102年決議改採一般保險又在105年恢復公保,對103及104年錄取及報到之人員實
屬不公,懇請對適用一般保險之人員提出補救方案,參照軍職年資併計公教人員退休年資
等方式,得以追認4個月公保、退撫及休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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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6-07-03
且那個還白繳了國民年金 錢可不計較 但年資要還人才公平
Kyle avatarKyle2016-07-07
大家都好會寫喔,果然是榜上有名之人
Eden avatarEden2016-07-11
年金改革退休老人吵不能砍他的 新人被凹到死還推90制 對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7-11
第一點根本不是違法之虞而是確實違法,且以訓練或實習人員
來說,在民間企業照樣要強制勞保及勞退(只差就業保險)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7-14
總統府民意信箱傳送門http://0rz.tw/4Qa6E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7-19
在機關內回過民意信箱的應該都知道,即使寄到總統府
最後都会全部送去保訓會或銓敘部,與其如此真的找民代
可能比較有用
Ethan avatarEthan2016-07-20
時代力量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7-21
我也是受害者,不過去年因改制造成的年資中斷 已經被打
另考了 幾乎不可能回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7-26
哪違法?法律規定如此,104的考試簡章也寫了。現在要拗
,可以順便幫大家拗18%優存嗎
Kelly avatarKelly2016-07-29
樓上專業人事好棒棒!考試院保訓會惡法亦法不管公平正義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8-01
砍新人除了綁3年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外,其他只修訓練辦法、
停止援用函釋就成定局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8-02
不爭取不表達意見,就只能任人宰割
Yedda avatarYedda2016-08-07
x兄自己當初說考上不要忘記初衷,結果現在沒幾年就連
時鐘都忘光光囉~
Mason avatarMason2016-08-10
推推推 連替代役考上後都可以買年資 公務人員受訓期間
豈有不可之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8-14
替代役、義務役、志願役服役期間都算 準公務員受訓期間
John avatarJohn2016-08-19
不算 這還不夠荒謬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8-23
新人在爭取自己的權益,就有既得利益者出來冷嘲熱諷,換
成是自己的權益受損,恐怕早就出來哭哭了。連自己該做的
本職業務都要上來抱怨討拍的人,嘲諷起新人又換成另一副
嘴臉了。
James avatarJames2016-08-27
警特四等受訓期間18個月也沒公保...
James avatarJames2016-08-28
警特、司法官受訓期這麼長,沒公保沒年資,不出來抗議
對不起自己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9-02
就跟你說是x兄了 沒有忘記的有87%的可能是中出才對
Carol avatarCarol2016-09-04
103-105的考試有何差別?卻有差別待遇......無正當理
由不得為差別待遇......覺得這樣會有問題~~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9-09
訓練期間不算入休假年資也沒有公保原因說因為身分還
不是公務人員 那為什麼這期間就必須是承辦人還要核章
如果身分還不是公務員怎麼可以核章當承辦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