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曠職10天 南市破天荒開鍘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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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市府大力整頓風紀,首度「破天荒
」將民治市政中心一名去年曠職累計達十天的七職等技士,依考績法記二大過免職,樹立
「公家不是鐵飯碗」新作風。

市府施鐵腕 整頓風紀

據同事轉述,該技士原在外縣市鄉公所服務,任職課長,認真勤做事,但因一場官司上下
牽連,與長官全被起訴判刑,尚未定讞,可能因此意志消沉,工作態度大轉變。

他於民國九十七年請調原台南縣府「高階低占」七職等技士,承辦工程業務,約月領五萬
元,可是住外地通勤,經常上班嚴重遲到,業務執行怠慢,其他同事睜一眼、閉一眼接辦
,人事單位則要求他補假處理,幾年下來「相安無事」。

業務怠慢又常遲到 2大過免職

縣市合併升格後,他依然我行我素,去年底經考績會評議,送市府依考績法記二大過免職
,今年報銓敘部審定解除職務。

人事處表示,曾到該員家中了解原因也愛莫能助,該員雖曾請求改善機會,並要求提供考
績會議紀錄,可是申訴期限逾期仍未正式提出書函補正程序。

有民眾表示,一般人普遍認為公務員福利好,考上公職就認定是國家給保障,「做得好不
好,能奈我何」,一般公家機關對於不適任者頂多予以懲處,免職條件很難,應具體修法


也有人覺得其情可憫,但對其他人不公平,主管單位最初就應積極輔導情緒,縱容反而扭
轉不過來,這樣結局誰都不樂見,很遺憾!
新聞來源:http://ppt.cc/eo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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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2-03-15
沒用補休去請假....
Olive avatarOlive2012-03-18
死好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3-22
先褒後貶...要你好死~
Gary avatarGary2012-03-22
機關首長也常常有這情形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3-25
下面一篇文有回覆,相關規定可見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
上面都規定得清清楚楚,本來就可以解職了。
Annie avatarAnnie2012-03-27
只是要看上頭會不會拿來用而已~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3-29
這年資應該至少有14天假了吧....補請假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