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p11 (bob)》之銘言:
: 第17條(執行職務之迴避)
: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
: 請問家族的定義是幾等親以內的,是否遇到親戚來辦理業務就要迴避?如果是地方上同姓
: 的宗親或母親或老婆那裡的親戚是否也包括在內?
請問同里的里長和里幹事是表兄弟四等親,這樣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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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條(執行職務之迴避)
: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事件,應行迴避。
: 請問家族的定義是幾等親以內的,是否遇到親戚來辦理業務就要迴避?如果是地方上同姓
: 的宗親或母親或老婆那裡的親戚是否也包括在內?
請問同里的里長和里幹事是表兄弟四等親,這樣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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