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公務採購時,有時必須自己先花錢去採購,
再檢據核銷,想請問各位先進,審計部門是否有相關規定
不准先行墊支的費用是以信用卡支付,且可因為是用信用卡支付,所以予以剔除。
如果是這樣,採購人員不就累得半死又要賠錢,
而且為了確實執行採購,還得把同樣的東西再買一次。
另外,說明一下,因為會計單位隔了一個多月才給我打槍,
所以我現在不可能去請商家幫我刷退補現換發票,因為營業稅已經申報了
這也是我最不爽的地方!!!!
有問題為什麼不在我上個月核銷時告訴我,只會說「我就現在才審到啊」,
所以現在會計是要我自己認了是嗎....
不教而殺......,欲哭無淚。
請問,我有可以抗辯的依據或其他可以處理的方法嗎?
--
再檢據核銷,想請問各位先進,審計部門是否有相關規定
不准先行墊支的費用是以信用卡支付,且可因為是用信用卡支付,所以予以剔除。
如果是這樣,採購人員不就累得半死又要賠錢,
而且為了確實執行採購,還得把同樣的東西再買一次。
另外,說明一下,因為會計單位隔了一個多月才給我打槍,
所以我現在不可能去請商家幫我刷退補現換發票,因為營業稅已經申報了
這也是我最不爽的地方!!!!
有問題為什麼不在我上個月核銷時告訴我,只會說「我就現在才審到啊」,
所以現在會計是要我自己認了是嗎....
不教而殺......,欲哭無淚。
請問,我有可以抗辯的依據或其他可以處理的方法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