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麻煩有經驗或這類的專家,協助解答,謝謝~!
故事是醬的~
我隸屬於台灣總公司A,派駐來上海的分公司B,老闆都是同一個
現在B公司的政策是要跟A公司分割,變成A公司的代理商,要local化,
我們這些台幹變成要領local的薪水,沒有派駐津貼,
沒有台灣勞健保,沒有公司宿舍.....
老實說~這個政策很難令人接受,我也不想再回台灣總公司工作,
所以我接下來的計劃是~爭取資遺費!!!!
但我不曉得在法律上我有沒有立足點!
麻煩各位提供相關意見了.....謝謝^^"
--
故事是醬的~
我隸屬於台灣總公司A,派駐來上海的分公司B,老闆都是同一個
現在B公司的政策是要跟A公司分割,變成A公司的代理商,要local化,
我們這些台幹變成要領local的薪水,沒有派駐津貼,
沒有台灣勞健保,沒有公司宿舍.....
老實說~這個政策很難令人接受,我也不想再回台灣總公司工作,
所以我接下來的計劃是~爭取資遺費!!!!
但我不曉得在法律上我有沒有立足點!
麻煩各位提供相關意見了.....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