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些問題 Orz
假設99年地特一般行政類科,錄取22名,有21名分發,1名保留,
那該出缺機關是否會將剩下的1個名額報當年的高普考缺額?
如果該保留者於當年10月畢業後,
申請補訓,
可是當初的缺額已報高普考職缺,
又,因該保留者為地特錄取者,故無法排高普考分發職缺,
那最早是不是要等到隔年3月地特放榜才會有職缺?(假設10月至隔年3月皆無臨時出缺)
到時候分發順序是:正額 > 申請補訓 > 增額,
地特又皆只有正額錄取,
所以是否會有申請補訓遲遲等不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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