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刑事二審補上訴理由 - 律師工作討論Lily · 2012-08-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接了個法扶案子刑案被告第一審找公設辯護人 目前另案在台北監獄執行中 已經自己提出上訴,希望可以在期限內幫他補上訴理由 依照最高法院55台上363號解釋 可以代行上訴的只有原審的辯護人 我不是原審的辯護人,但是他已經自己提起上訴 那上訴理由也是一樣要由被告本人簽名具狀提出 還是可由辯護人提出即可 桃園龜山有點遠,之前已經去看過他,大概知道他的辯護方向 寫完上訴理由書還需要跑一趟監獄請他親自簽名嗎?那邊交通很不方便呀>< -- 律師All CommentsZanna2012-08-10應該是委任狀+補提上訴理由就好了吧(?) 不然就要他自己簽Blanche2012-08-11委任狀即可自己簽章呀Regina2012-08-12上次律見本人已經簽了委任狀James2012-08-12有委任狀就可以補提了。Lily2012-08-13還有一個作法,我會準備狀尾格式,先給對方簽名,日後再回去補內容。Elma2012-08-14應該可以直接提出上訴理由狀並附上訴委任狀~Isabella2012-08-15應該提理由書跟委任狀就好了 不用再跑一次龜山Related Posts高雄萬國法律事務所?歐美律師?堅強活下去的日本奇女子 - 大平光代煩請推薦有行政訴訟經驗的律師(台北地區)Re: 請問收費含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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