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最近在事求人看到一個北美館的職缺
想跟版上的大家探探該機關的風氣與工作氣氛如何?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稱 辦事員(預估於104年11月1日出缺)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並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或調任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
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或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
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六)熟悉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公文整合系統、線上簽核系統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館文書處理宣導、教育訓練、管考。
(二)人民陳情案、管考、本館政府出版品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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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事求人看到一個北美館的職缺
想跟版上的大家探探該機關的風氣與工作氣氛如何?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美術館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稱 辦事員(預估於104年11月1日出缺)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並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或調任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
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或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消極條件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
情事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六)熟悉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公文整合系統、線上簽核系統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館文書處理宣導、教育訓練、管考。
(二)人民陳情案、管考、本館政府出版品彙整。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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