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公務人員考試請公假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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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是9/25-27要考三等警察人員的考生

畢竟 考試辦在例假日是常態

考試期間要上班就是輪班的警消其中之一 (不確定,還請其他前輩指教)

只能跟你說,快去和同事換班吧! 現在就是考驗你的人品的時候了

※ 引述《inrain (u文)》之銘言:
: 最近要考三等被我們人事擋公假
: 想問一下我的理解是不是有問題

你的理解有問題

: 依據是
: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四條第二項
: 二、參加政府舉辦與職務有關之考試,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 然後公假如是在例假日 可補修
: 但機關長官有准駁的權利(?)
: 請問我的理解有錯嗎?

別人的例假日不是你的例假日

你的休假日去考試才有給補休,而且還有前提(與職務有關、長官核准)

「前提」是看長官的認定

: 更新一下
: 我知道機關長官有準駁權
: 但是人事是連請公假都不給請
: 走不到補休那步
: 然後又拿這個函示出來

因為人事認定和「職務無關」 不給請沒什麼問題

更別說什麼補休

警消的特殊性在同規則第16條就有說「得另定之」

只能說…快去找同事吧…


以下直接坦白說了

這個考試5月底決定要延期的時候,日期也一起訂好了

上個月排假的時候不先說,人力都調整好了才要來說不給假

於公-人力不足;於私-同事被陰 我是長官也不會給假

我考過三等、消防設備,報名確定後就會先說哪幾天要考

前一個月要請也是提前告知,長官好排假,要調先自己找好人力

超過請假日數也是換假,儘量不造成長官、同事困擾

考試不用公假也是留下來蓋證明

誰知道現在沒問題,之後被爆料,真的不要害人家難做


或許有人覺得很奴,不過這就是社會化吧…

我這種沒打算做久的人都做成這樣了

你考三等要久待的真的要多注意,這個圈子就這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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