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1/19
新聞出處: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blue20100119190618
台北縣有民眾爆料,在碧潭橋下的運動公園,
常有十幾名消防隊員在下午4、5點鐘,坐著5、6台消防車出現在球場打籃球,
幾乎佔了值勤人力的一半以上,民眾懷疑,這是不是開小差?
如果臨時有火警該怎麼辦?被檢舉的消防隊則回應,下午時間是安排體能活動,
他們都會帶著裝備,如果臨時有勤務,可以開著消防車馬上出動。
民眾:「紅色的是執勤車輛,那萬一我家現在失火怎麼辦?」
民眾拍下畫面,時間是下午4點多,消防隊員在碧潭橋下打籃球,
停在旁邊的有雲梯車,有水箱車,算一算十幾個隊員,幾乎佔了當班人力的一半以上。
是不是上班時間偷閒,而且還開著公務車來打籃球?
消防隊解釋這是體能活動,把消防車開出來還帶著裝備,有警報能隨時出勤。
新店消防分隊小隊長林慶章:「有火警的話,我們人員馬上出勤,馬上在現場換裝完畢,
上車就馬上出勤。」
小隊長說,怕隊員發福影響體能,下午3點半後都是體育活動的時間,
如果沒有勤務,會留一組救護班待命,其他人就到這動一動,
而且每週也要利用這樣的機會,進行例行的演練。
把雲梯伸到5層樓高,再放下來,平時不常用到的車輛,要在這個時候操作一下,
或是把排煙器都打開試試性能,也必須要在這空曠的場地比較適合。
只是在上班時間,大陣仗帶著裝備開消防車出動是打籃球不是救火,很難不引起注意。
◎畫面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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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消防隊佔住球場,爆料人沒得打球,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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