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因為要跨州報稅又轉換身分
所以有一些問題想請教板上的大家
我從2008年開始用F1報稅到2012年
2012年七月開始OPT到2013年七月(德州)
2013年八月開始H1(賓州)
跟據爬文和上網的結果
我想請問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1. 因為是報稅第六年,所以使用resident的表格
2. 聯邦稅:賓州和德州的所得加總,用resident表格報一份聯邦稅
3. 州稅:因為德州沒有州稅,所以使用resident表格報一份州稅(賓州)
請問這樣的理解是對的嗎? 麻煩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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