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借的撤場逾期及布置逾期的費率??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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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管的有三個場地租借

不過通常來借的只有二樓禮堂和第二會議室

二樓禮堂一個場次要五千

第二會議室一個場次要2千元

我有寫信去問民政局他沒說不行

只是說不要寫罰則這兩個字眼而已

正常程序是要先簽請首長核可後送民政局核備

重點來了

像這種撤場逾期和布置逾期的費率要怎麼算???

我自己的想法是每半小時收原價的十分之一

因為一個場次是4個小時

再加上通常會給一個小時的撤場時間

所以剛好實際場地被使用的時間是5個小時

以每半小時除以10

所以二樓禮堂每半時收500元應該算合理吧???

不知其他網友有更好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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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6-06-11
此案一有範本 多找幾個場地打電話去問清楚 再給長官決定
一案!
Sarah avatarSarah2016-06-14
當然不合理......
超時使用怎跟一般使用同樣的行情價??? ^_^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6-15
好歹加個一半或者是一倍吧.....
而且以小時計算,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這樣子借用的才會知道痛
Jacky avatarJacky2016-06-18
不然本來要借一天,算一算只要6小時
那乾脆借半天,然後一小時delay ,多付一小時錢,多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6-23
之前開過會,法制局跟民政局建議,因罰則涉及自治
條例位階,覺得爭議性大,不敢修正...
如果只是延時,建議第一次警告,之後不借用就好了..
.否則你永遠處理不完陳情,議員也會來關切
Lucy avatarLucy2016-06-27
所以民政局的人建議我們不要用罰則這個字眼
Mia avatarMia2016-07-01
用逾期的場地使用費,畢竟使用者付費。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7-06
而且如果之後不借用的話,基金會的人也會找議員來關切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7-06
到時也是要處理陳情,逾時並沒有列在下次不予借用的條件
Jacob avatarJacob2016-07-07
如果是使用者付費的話就照上面的公式算,不會在另外多加
Cara avatarCara2016-07-07
我聽前輩說過之前有一個區長也是不借他們的,後來也是找
議員來跟區長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