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不適任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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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目前公司有幾位外勞不適任,出勤很差,加班配合度也不好

我翻了勞動契約,上面寫開立三張勸戒單就可以解僱,

但仲介是還是沒辦法讓他們回國

我打去勞工局問,回答的更叫人哭笑不得了,勞工局說勞動契約不得違反法令
叫我們忍耐

那就怪了,我們台灣員工不適任,我們也一樣按照勞基法通報然後資遣

難道外勞權益優於本勞嗎?

再來自元月一日起實施每週40小時工時,按照勞工局算法,星期六加班只算389,我們也
照做了,但外勞整個大罷工,說我們算法有問題......

不知道各位是怎麼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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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6-03-17
1.要求仲介公司處理2.換仲介
Zora avatarZora2016-03-18
我司仲介並非沒有處理,他們反而很幫忙,而且我覺得這是
整個法令的問題,我想哪家仲介都一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3-21
現在法令的確是較保障外勞的。保留事證先向地方政府申請
協調,不成再向勞委會申請廢止契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3-25
外勞本來就過得比我們本勞爽啊,你現在發現此事還不晚呦
Carol avatarCarol2016-03-27
就仲介幫外勞辦轉換雇主啊,根本不用送回國~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3-31
另外就是意見同一樓,有些仲介就是有辦法轉出這種外勞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6-04-02
原則上外勞表現不好這應該是仲介要煩惱的事,先看看別家仲介
Mia avatarMia2016-04-04
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4-09
外勞不肯轉出,就只是走勞工局調解的流程而已,其實不難處理
Olga avatarOlga2016-04-10
只是很多雇主不想走勞工局,因為很耗時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4-11
加班費389聽起來真的很慘,如果老闆堅持踩著法規底限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4-11
那外勞不願加班其實還蠻情有可原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4-14
389的加班費就別怪人家不加班了
你要踩著勞基法的底線 勞工當然有權利不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