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 - 服務業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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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事過境遷了,但我內心還是充滿著困惑所以上來請教大大一下



原PO去年經過介紹到一家小七工作

一開始便有說好是工作到什麼時候

於是也很快的上手,一個禮拜訓練期後便開始排班

才第一天就因為人手不足,所以被坳上超人班(早上七點到晚上十一點)

隔天繼續上班,有時候也會連上個十天,但那都無所謂,可以拿到錢就好

但這就是重點,店長其實是掛名店長

因為前店長(他姊姊)以死相逼所以替他當店長

為什麼要做到這種地步呢?

是因為前店長必須要有這家小七豐厚的「東牆」去補一堆「西牆」

當初前店長被革職也是因為被發現有這種行為

所以我們這些工讀生時常(幾乎是每天)要拿店裡面的錢給前店長「周轉」

至於店長是完全不管錢的,都是前店長再處理

而這樣的行為,理所當然是不合理的

但如果工讀生想要做些處理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因為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似乎自己也是「違法」的,即便老鳥也都這樣

而會想要處理一下是因為結算的時候都會搞得大家很緊繃

萬一前店長沒有處理好他所謂「我的錢」,我們是否要負擔一些責任?


再來就是拖薪的事情(←要不得)

說好十五號發薪水可以拖到下個月,甚至最久的被拖了四個月!

父母都來了也只先給第一個月的薪水,還不到真正該付的金額

店長人真的很好會替我們伸張跟前店長吵要馬上發給我們

但他沒有自己發薪水給我們我也是有點不諒解就是了


如果發生這種狀況我們該如何不傷到店長,又能跟前店長要到錢呢?

(之前有人直接打電話組長,但被罵的是店長,不過也很合理就是了)


再來就是發生過販賣給未成年香菸的事件

剛好是我跟另外一位同事值晚班,他賣的

事後前店長要求該工讀生自付!

可是組長先前有說過若不幸發生這種事情「絕對不能要求工讀生自付」

這是因為有什麼條例規定嗎?(先前有印象,但忘了)







另外就是被客訴的事情

原PO從一開始到進去都是積極認真的態度

雖然事後知道這間小七的訓練不夠有點失望

但在任職期間都是盡心盡力的維持好專業態度跟高EQ

但卻被因為一封客訴信搞得心情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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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XXXday, XXXXXX XX, 20XX XX:XXAM
to: 7-11聯合服務中心
subject: 台北市XX區XX路XX門市服務態度極差

你好 我想投訴
台北市XX區XX路XX門市服務態度極差(晚班店員)
進去步說歡迎光臨,出來不說謝謝光臨就算了。
捐錢不說:謝謝你愛心,也算了。
我們捐錢反而得到的是輕蔑、不屑、小混混的口吻說:謝謝你的愛心唷~唷~唷。
兩個店員連續重複同樣口氣、同樣態度。
電員的朋友(不是7-11的店員)還在旁邊大笑。
想請問,這是什麼服務態度?
寧可什麼都沒說,也不想想我們發揮愛心後得到的是我們捐錢很做作?很不應該?
想請店長好好把關一下店員的服務態度。
7-11是給人消費便利的地方,請別讓服務極差的店員搞得好像是在有混混的網咖消費。
若這封投訴信僅有給店長知道,店長知道後仍不好好把關店員的服務態度。我將直接投訴
於總公司。
為何XX店不能像XX區XXX前的7-11一樣有好的服務態度?
希望服務態度有差的關係並不是一位XXX前的7-11有較多觀光客,
而XX只是巷子裡的某家便利超商的關係。


店長看完有何感想

大家看完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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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這篇投訴信的真實性

前店長一開始還懷疑是我,直到他想通我根本沒有朋友在附近為止

然後說:好了不要再說了

同事們相互踢皮球的本事也是高人一等

直到我一直跟他們說是不是有人亂寄客訴信想當編劇為止

發生這種憾事我又能怎樣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心裡面一直想反正只剩半個月了,做完就閃人沒差(雖然在店長拜託下還是多做一週)

如果店長不管我的要求繼續排班下去

我要怎麼證明我有提早兩個星期講呢?(記得有項規定要提早講)





離開後想著那些同事是否都相繼走人了?(當初還排班誰先走XD)

不過倒是有耳聞店長換人了

經過這次的洗禮讓我對這份工讀工作印象深刻

也期許有想要到小七工作的鄉民先觀察一下要應徵的店

順便跟員工套套交情問一下店長人如何再決定也不遲



感謝您的耐心與解惑,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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