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表填寫問題(商調用)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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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面臨公務生涯以來,首次尋缺轉調之關卡,

有幾個履歷表填寫上的小問題,無法從填表說明中得到解答,

希望向板上前輩請益,問題如下 :

(一) 派令?

本人係98年初考及格,現任臺北市政府轄下某二級機關書記,

手上疑為派令者有2份,

一為上級機關所發之「派代令」(A4大小,上載職稱、職系、俸級等訊息)

二為北市府所發之「任命令」(A3大小,除任命本人為委任公務人員外,無其他說明)

本人認為第一項才是俗稱之派令,是否正確?

(二) 經歷及現職(任免) - 實際到職日?

本項之「實際到職日」欄,應填寫本人分發後到該機關報到的日期?

或是派令上註明的派代生效日期?

(三) 經歷及現職(銓審) - 請任(免)核發日期文號?

本項之「請任」所指為何? 應如何填寫?


以上疑問,期望板上前輩不吝賜教,感謝。


p.s.本人不知何故無法登入人事服務網下載個人履歷,

因此整份履歷表必須自己輸入,才發生欄位不知如何填寫的問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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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28
都附上 實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