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在Join平台中"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以保障相關權益"的提案
主辦單位勞動部已經在2/10有回應了,板上還沒有人po,就由小弟來轉po一下^^
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diego john及所有關注「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
以保障相關權益」議題的朋友,本部已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為本部
針對此連署案的初步回應及規劃:
依據工會法第4條第4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
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其立法目的係基於司法院歷次解釋,
公務人員與國家間為「公法上職務關係」,而勞工與雇主間為「私法上
勞雇關係」,兩者顯有不同,各自形成一套完整之人事法制體系;復以
公務人員協會法業於91年7月10日公布,92年1月1日施行,公務人員之
組織結社應依該法之規範。故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得依
公務人員協會法之規定,加入所屬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以保障其結社權,
合先敘明。
至有關「支持公務員籌組工會,保障其相關權利」一案,因涉及本部權管
法規「工會法」之修法議題,且事涉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管範疇,
宜審慎研議。另根據《國家發展委員公共政策網路提議實施要點》第8條規定,
本部需於兩個月內(106年4月4日前)完成具體回應。爰參酌前開情形,本案
辦理時程本部規劃如下:
STEP1問題釐清─於2月17日以前,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提案訴求。
STEP2討論研議─進行訴求研析及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各方意見。
STEP3正式回應─於4月4日以前,將本部正式回應在平台上公開。
在最後的正式回應刊登前,我們也會在過程中,視進度將辦理情形在此平台
和大家分享。再次感謝提案人與各位網友的連署,請各位靜候我們的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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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勞動部已經在2/10有回應了,板上還沒有人po,就由小弟來轉po一下^^
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diego john及所有關注「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
以保障相關權益」議題的朋友,本部已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為本部
針對此連署案的初步回應及規劃:
依據工會法第4條第4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
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其立法目的係基於司法院歷次解釋,
公務人員與國家間為「公法上職務關係」,而勞工與雇主間為「私法上
勞雇關係」,兩者顯有不同,各自形成一套完整之人事法制體系;復以
公務人員協會法業於91年7月10日公布,92年1月1日施行,公務人員之
組織結社應依該法之規範。故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得依
公務人員協會法之規定,加入所屬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以保障其結社權,
合先敘明。
至有關「支持公務員籌組工會,保障其相關權利」一案,因涉及本部權管
法規「工會法」之修法議題,且事涉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管範疇,
宜審慎研議。另根據《國家發展委員公共政策網路提議實施要點》第8條規定,
本部需於兩個月內(106年4月4日前)完成具體回應。爰參酌前開情形,本案
辦理時程本部規劃如下:
STEP1問題釐清─於2月17日以前,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提案訴求。
STEP2討論研議─進行訴求研析及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各方意見。
STEP3正式回應─於4月4日以前,將本部正式回應在平台上公開。
在最後的正式回應刊登前,我們也會在過程中,視進度將辦理情形在此平台
和大家分享。再次感謝提案人與各位網友的連署,請各位靜候我們的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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