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5條修正草案 - 律師工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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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Foreseer 便利法律人的好工具
FB粉專看到,
律師職前訓練規則第5條法務部有公告修正草案惹
雖然這裡大多已經用不到了拉XD
不過跟這板也算密切相關所以PO上來

第二階段 學習律師
在律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上市上櫃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金
融控股公司、銀行、票券、保險、證券金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綜合證券商及期貨
商之法務單位,或其他經全聯會報請法務部核定之機關(構)、團體接受五個月之
實務訓練。

簡單說就是放寬實習的場域拉
也不要讓新科律師們為了找實習煩惱XD"
希望能解決實習不好找跟待遇普遍不高的問題~
不過個人會覺得在法院當法助也應該拿來抵實務訓練拉
畢竟法助學的也非常實務

各位覺得這個修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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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11-07
真的應該把法助列進來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1-08
那國營有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08
法助抵實習結果又要擋三年
Una avatarUna2017-11-08
實習要慎選,不要找像宏光展這樣的,這是我良心建議。
Doris avatarDoris2017-11-08
榮仔做人心胸要開闊點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11-09
在宏光展實習完就已經不是人了,會變成見處!!
Olive avatarOlive2017-11-09
一個律師實習沒寫過書狀、沒打過訴訟,阿捏剛賀...但也
Hedda avatarHedda2017-11-09
不得不放寬了
Lydia avatarLydia2017-11-09
這修正很好阿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11-09
幹麻一定要寫書狀打訴訟~?外文好的很多沒做過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1-09
推樓上,七樓出來搞笑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11-09
放寬真的能提高薪資嗎,我怎麼覺得會扣死當的更慘
Dinah avatarDinah2017-11-09
我覺得多數事務所還是尊重學習律師的,但是企業對於
「實習」這兩個字恐怕是摳死當的代名詞
Robert avatarRobert2017-11-09
也要注意實習場所的安全,如果是在宏光展實習的話,虧
心事做太多,走在路上被雷劈死,那也只能算報應而已。
Noah avatarNoah2017-11-09
宏光展究竟怎麼了要讓樓上一直批QQ (要爆料嗎)
Sandy avatarSandy2017-11-09
我也好奇宏光展到底怎麼了
那位不知道是不是陳先生
John avatarJohn2017-11-10
企業cost down,in house 薪水是否會大倒退呢
Bennie avatarBennie2017-11-10
像宏光展這樣這樣毫無專業及道德的事務所,去那邊實習只
會學到作姦犯科的技巧,再加上加入紫衣神教的門票,有
志者不為也。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11-10
我知道很多傳統產業上市櫃公司正式法務....只會寫公文...
Olivia avatarOlivia2017-11-10
法助學超多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