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役退伍年資請教 - 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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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關於退休年資的問題

1.先前服志願役軍官(5年半),退伍時(新制實施後)已領退伍金。

查詢網路資料有一段說明如下:
軍職年資:曾任下士以上軍職年資未核給退休金或退休俸,經國防部或其所屬
各總部依權責核實出具證明。

是否表示如果再就任公務人員時,則無法再買回退休年資,需重新計算??
還是新制實施後可再買回??

2.如果先在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中服務,若日後再轉任公務人員,其在
國營事業中服務的年資是否可買回併計退休年資??

註:休假年資部份我知道可以併計,以上問題是針對退休年資。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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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0-01-27
之前有志願役的考上三等還四等...
可以找看看本版文章 寄信問他看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1-27
不清楚 不過我同學之前當志願役軍官 考到高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1-29
考 到啥交通資位置的單位 說尉級中尉以下算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1-29
普考年資 上尉可以算高考年資 但是之前軍隊
缺額是算技術缺年資 不能算行政類 所以只補
Steve avatarSteve2010-02-01
退休年資 沒算薪水年資